一、参保对象有哪些? 年满 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保。
二、基金筹集方式有哪些?
城乡居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保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 元、1000 元、1500元、2000元、3000 元、4000 元、5000 元、6000元等15个档次,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引导有缴费能力的参保人员选择中、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
(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目前全县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 145 元。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2021年缴费补贴标准为:缴费 200 元补贴 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 元,缴费 600元补贴 80元,缴费 700元补贴 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 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
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补贴标准为40元的,省级财政承担20元,县财政承担20元;补贴标准为50元以上的(含50元),省级财政承担50%,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3)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为每人每月2元。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4)对年满70周岁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增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具体标准为:年满70-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含85周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5元、10元、15元高龄基础养老金。
三、特殊群体代缴政策方式有哪些? 对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的致贫返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由县财政按照200/人/年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上述人员如有多重身份的,只能选择一种身份进行代缴),并享受政府补贴。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给予资助。
四、缴费方式有哪些?
(一)线上缴费。本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皖事通APP、支付宝等办理参保缴费,也可为他人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二)线下缴费。将足额的保费预存至社保卡或银行存折,由银行统一代扣代缴。
五、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年参保缴费,今年2月至6月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
咨询股室:社保股 吴满生 ; 联系方式: 0566-602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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