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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丁香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3-23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3 19:10 来源:丁香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石防疫办〔2023〕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总体要求,完善防控工作责任制,镇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确保免疫密度达标见效。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1.摸清底数,坚持原则。各村及村级防疫员要摸清辖区内畜禽存栏数、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数,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做好免疫场户管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应免尽免,强化疫苗质量管理和使用效果跟踪检测,保障“真苗、真打、真有效”

2.明确目标任务。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项目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总体要求是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免疫畜禽建档率和免疫标识佩挂率均达到100%。

3.精心组织免疫工作。积极推进规模场程序化免疫,散养户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由村级防疫员分组分片包干或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进行,做好免疫登记,建立免疫档案,并妥善处理好疫苗瓶和针头等废弃物;镇农技站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适时开展相关业务技术培训,同时落实专人负责疫苗及防疫物资的出入库及发放登记工作,保障疫苗的科学管理与使用安全,杜绝疫苗浪费;各村委会应全力配合,安排专人带队,逐场逐户开展动物免疫,确保免疫质量。

4.落实防疫经费与物资。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已提供强制免疫疫苗和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镇政府负责落实防疫工作组织、免疫副反应治疗及防疫器械购置等工作经费,保证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5.时间要求。从现在开始启动2023年春季集中强制免疫工作,5月上旬全面完成防疫任务。集中强制免疫期间,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各村须在每周四上报免疫进度。(联系电话:6541957,13955529310)

二、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各村要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工作,继续加强对生猪跨县运输和生猪贩运经纪人的监管,农技站要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实行科学养殖,规范管理,并积极开展“大清洗、大消毒”专项行动,提高疫病防控水平,同时要加强动物疫情排查与监测,落实联防联控有关单位责任,合力做好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病防控工作。

三、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对兽药、饲料生产与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强化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检测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假疫苗行为;推进产地检疫报检点和电子出证点的建设工作,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户)对出栏畜禽按程序申报检疫;进一步规范养殖场和散养户的屠宰行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特别是屠宰和销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鼓励规模养殖企业(场)建立无害化处理设施,引导散养户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确保我镇不发生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丁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