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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305-00033 组配分类: 分配标准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疗
名称: 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费的通知 文号: 石卫健〔2023〕40 号
成文日期: 2023-05-15 发布日期: 2023-05-16
废止日期:
关于下达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10:04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财政分局、计生办: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皖财社〔2022975号)文件精神,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扶助金标准自20227月开始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620元;二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390元;三级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260元。

经各乡镇计生办统计上报,委股室审核,2023全县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05人,其中子女死亡102人,子女伤残103人;手术并发症纳入特扶16,共计221人,资金180.077补发2022.7年省特扶对象提标资金17.688万元,合计发放资金197.765万元(具体资金分配情况见附件)《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中央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21386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省级卫生健康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21444号)文件已安排特扶资金190万元,不足部分(7.765万元)由2022年预拨资金统筹安排,该经费专款专用,并通过一卡统一发放确保特别扶助金及时发放到对象手中。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石台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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