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各国有企业:
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统一部署,按照县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定于近期举办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训对象
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主要内容
组织全县各级干部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重围绕我们党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深刻领会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会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教育科技人才、法治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自觉把石台工作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中去考量,全面增强执政本领,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忠诚尽职、奋勇争先,拉高标杆、埋头苦干,奋力开启新阶段中国原生态最美山乡建设新征程。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集中轮训班培训2天时间,开班式时间为5月17日,后续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2.培训地点:集中轮训班开班式在县财政局一楼会议室举办,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做好参会组织工作,参训人员回执表于4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党建办。(联系人:李贵高,联系方式:6022121)
(二)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家“二十条”优化措施及“新十条”,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拟参训人员及培训服务保障工作者须严格落实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个人防护,训前3天同办公室、共同居住者为阳性人员,如本人连续三天核酸或抗原检测阴性可参加培训。训前7天内体温超过37.3℃(腋温)或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者不得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口罩自备)。
(三)每位学员要围绕培训主题,联系实际进行深入思考,认真做好发言准备。每名学员在结业前均需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体会。
(四)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的,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中共石台县财政局(国资委)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