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重点围绕“林业重点项目、森林提质增效、林业产业发展”等工作,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林业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 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家储备林项目有序推进。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平台承贷、主体担保、项目管理、持续经营”的思路和模式,结合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等特色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打造“国储林+”模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2月19日-21日,县委书记靳武率队赴北京特斯联集团调研,详细了解该企业运营生产能力,并围绕有关项目合作进行深入洽谈。我局起草《石台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目汇报》议题分别经6月15日常务会议研究和6月25日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下步将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和启动项目。
(二)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一是规范设立县、乡、村林长。截至目前,我县纳入林长平台管理的林长共计119位,其中县级总林长2位、县级林长10位、乡级林长16位、乡级副林长8位、村级林长83位。动态调整县级林长联系的基层林长3位、林业经营主体单位1家。二是严格执行林长巡林制度。截止6月底,县级林长巡林6次,乡、村两级林长巡林493次,巡林总时长77.24小时,巡林683.7公里;护林员巡护3772次,巡护总时长2200.14小时,巡护12684.5公里;林长、护林员巡林率居全市前列。
(二)持续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一是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做好林木采伐审核审批工作。本年度下达全县林木采伐限额109200立方米。上半年全县共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234 份,执行采伐限额76771立方米,完成县下达限额的69.43%。委托乡镇核发2006份,实行告知承诺审批的1815份。二是强化林地管理,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上半年全县共受理审核各类使用林地项目50 宗,其中永久使用林地 31宗,临时用地 8 宗,直接设施用地11宗,使用林地总面积131.0763公顷,共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431.509万元。取得安徽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临时用地10.3781 公顷、S473至仙牌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永久用地 38.2735 公顷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三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开展森林督查2022年二期415个图斑、2023年一期84个图斑、2023年二期29个图斑调查监测工作。2023年上半年立案查处林业案件54件,办结40起。其中:林业行政案件37件,处罚37人次,行政罚款8.840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件,处罚3人次。四是强化生态护林员日常管理。制定印发《关于督查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的通知》(石林长办[2023]6号)。6月6日-9日,组织县级督查组2个,深入全县84个行政村开展督查,并对生态护林员职责、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护林员巡护APP安装使用等相关知识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半年来,全县累计发放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288.8558万元。
(三)科学部署造林绿化工作。一是及时分解2023年营造林任务。印发《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石政办秘〔2023〕10号)及时分解2023年营造林计划任务8.6万亩。二是圆满完成春季营造林任务。经春季验收统计,全县完成人工造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封山育林4.5万亩,春季营造林任务完成率100%。三是加大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拨付力度。截至目前,项目已拨付资金达2520.92万元,占补助资金的86.2%。四是开展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工作。完成省级平台造林绿化上图8.6万亩。完成国家智慧平台造林绿化上图5.6万亩,完成2022年造林完成任务图斑复核修改269个,完成率均达100%。五是科学推进退耕还林提质增效工作。开展退耕还林实施情况和林分质量摸底调查工作,及时动态更新变更地块矢量数据,形成新版“退耕还林一张图”数据,并报省造经总站和省林业规划院备案。开展退耕还林异地调整工作,调整面积共206.72亩,目前补植补造情况良好。六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县完成义务植树基地建设9处,面积100余亩,栽植各类绿化树种8000余株。七是做好林木种苗工作,上半年审核发放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8份,开展林木种苗质量专项执法检查2次。
(四)持续加强森林防火工作。上半年,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认真落实乡镇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领导分片联系乡镇、景区和有林单位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度,落实林区有关单位自防责任,落实护林员及其他一线工作人员责任。二是大力开展防火宣传。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进村组、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上半年,开展各类森林防火宣教活动4次。新建更新森林防火宣传牌20块,及时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告及防火预警手机短信25万余条。三是全面排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火灾隐患。守住重点地段、重点人群,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做好防灭火应急准备。强化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高火险警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充分发挥全县1042名生态护林员在森林防火中的作用,划分责任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同时以全县森林灭火技能竞赛为契机,强化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森林灭火业务水平。五是依法处置野外用火行为,规劝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12次。立案查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起。
(五)持续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一是加强监测预警。完成对马尾松毛虫、思茅松毛虫、松墨天牛、板栗疫病等林业有害生物的适时监测,上报系统病虫情监测数据7次,发布生产性预报7期。二是开展死亡松树日常监测工作。上半年,共发现死亡松树221株。三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全面完成了七都、仙寓和大演共计33个疫情小班、面积0.4万亩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完成全县分布面积2.2万亩、共3027株枯死松树清理除治;完成全县7.5万瓶、约3.85万株健康松树打孔注药任务。实现死亡松树清除率100%、疫木除害处理率100%的防治目标。四是加强检疫执法工作。签发《植物检疫证书》227份。常态化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共组织疫木排查6次,检查木材加工厂53家,排查农户22384户,未发现违规加工利用疫木行为。
(六)稳步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成立县林业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石台县林业局新春调研帮扶活动方案》,重点调研帮扶林业龙头企业、森林康养基地、示范林业合作社、示范家庭林场、特色林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涉林重点项目等,落实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具体联系林业经营主体、重点项目。共收集企业提出的问题建议6条,已逐条提出解决方案,按照闭环工作机制,有序推进。二是组织安徽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申报第九批安徽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是壮大林下经济发展。协助丁香镇、大演乡完成林下中药材西洋参种植1500亩;全县完成香榧种植1200亩(含国土绿化示范试点项目香榧种植800亩)。四是做好林业“两强一增”工作。选派一支13人组成的科技特派员队伍,联系全县8个乡镇17个林业企业和大户。
(七)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一是开展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我县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问题8个,完成问题整改5个。二是开展池州市2023年度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点位实地核查工作,共核查点位37个。开展2022年度点位复核23个。三是开展我县自然保护地、林地及湿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问题10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宣传工作。以“爱鸟周”、“江淮普法行暨湿地保护”等宣传活动为抓手,大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条例法规,扩大社会影响力。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截止6月底,共救护野生动物19只,其中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6只。
(八)加强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印发《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坚持“三会一课”和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阵地。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印发《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任务分解》,确定每项工作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与基层单位签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并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年终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
(九)其他工作。一是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发展。开展国有林场职工承包国有林地的清理回收工作。需依法依规收回2725亩国有林地,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完成双坑工区62亩被侵占茶园的回收,并组织职工在该山场植树造林3000株。修改完善《石台县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完成交流轮岗工作,并对原三个国有林场往来账进行全面清理。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石台县林业局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组织开展了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重大事故隐患底数,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三是加强基层站所建设。矶滩林业站荣获“一站一员一窗口”先进典型名单并通报表扬,成为全国25个“家乡的林业站”典型之一。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年初各项工作目标,统筹调度,继续推进,狠抓落实。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跟进林业重点项目。一是协助做好国家储备林项目启动实施。在县政府有关部部门统筹下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法定程序,依法规范林地和森林资源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让收储的法律程序。确定我县2023年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办法、方案,加大征求意见力度,确保办法、方案使用行之有效。加快推进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确保一期项目顺利实施。二是重点做好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后续工作,针对春季验收结果以及市级核查反馈,严格按照县局印发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所需的优质合格苗木充足,及时利用结余资金实施下半年提质增效工程,同时,要求各项目小班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深入小班每个山头地块,对照项目建设各类型质量标准,逐块进行检查指导整改落实,严把质量关,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
(二)推进林长制工作。一是主动开展“林长巡林”培训,指导林长使用“林掌”APP巡林;二是林长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适时发布提示函、督办函,提示各级林长严格执行最新“林长巡林”的要求,开展巡林工作,实现“巡真林、真巡林”,切实解决巡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一是按时完成森林督查案件销号、图斑监测、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二是强化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工作。完善更新“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规范护林员档案管理,提高我县生态护林员巡护APP上线率。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强县域内各项审批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违法采伐、违法占地等涉林案件的巡查工作,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做好重大项目落地林地使用审核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全面完成营造林任务。一是做好森林抚育工作。充分利用7—9月森林抚育大好季节,认真做好中央森林抚育、国土绿化森林抚育、省级森林抚育提升示范项目工作,督促各地将任务落实到位,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全县的森林抚育任务。二是开展2023年秋季营造林验收工作,重点对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央森林抚育项目、大别山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省级森林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做好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
(五)不断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一是加强死亡松树日常监测和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生动态;密切关注本土食叶害虫虫情动态和加拿大一枝黄花发生情况,做好随时应对爆发危害的准备。二是常态化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对木材加工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加工、经营、调运疫木行为。
(六)做好秋冬季节森林防火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完成全县森林防火“一控三确保”工作目标。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真正做到群防群治、联防联治、防治结合;三是以高科技和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开展森林防火技术革新,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四是组织开展业务及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森林消防队员的应急处置、扑火技能及安全避险能力。五是针对农村集中墓区等重点火险隐患区域开展综合治理。
(六)其他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尤其是加大招商引资、对上争取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战线、机关作风建设、林业宣传、综治维稳、创建文明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双拥共建、普法教育、安全生产、党务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