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石台县市场监管局沈四清副局长一行深入企业大力宣传ODR功能作用,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协同共治,成功发展电信公司、移动公司加入ODR企业,以实现消费纠纷线上和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自2019 年以来,坚持企业自愿、市场监管部门鼓励倡导的原则,符合《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申请、开通成为 ODR 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开通线上快速解决消费投诉渠道,实现“不出门、不用跑”的消费纠纷解决方式,进一步推进消费纠纷在线和解机制建设。截至目前,石台县已成功开通12家ODR企业。
接下来,石台县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辖区“ODR”企业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介绍推广维护消费者权益较好的企业经验。同时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消费投诉解决机制,落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依法解决消费纠纷,有效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提升ODR企业线上和解成功率,同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提升ODR运行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确保ODR系统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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