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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石台县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石市监管〔2023〕87号
成文日期: 2023-06-09 发布日期: 2023-06-0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石台县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16:26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基层所、食品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消保委秘书处:

现将《石台县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9日

 

 

 


石台县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局、中共池州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方案〉的通知》(池市监函〔2023〕51号)通知要求,加强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提升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科学认知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引导公众合理选择、科学食用保健食品。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开展“送食安知识下乡、助和美乡村建设”为主题的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重点关注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消费群体,通过普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引导科学认知保健食品、理性消费保健食品、正确选购食用保健食品,增强防范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意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普及保健食品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


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主题讲座、公布典型案例、展板

展示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努力提高全社会对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知晓度,形成“人人自觉维护保健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紧紧围绕“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核心理念,采用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站、现场科普讲解、科普知识小讲座、播放科普视频等形式,针对保健食品基本概念、功能声称、适用人群、标签标识等基本常识和广告管理、生产经营要求主要监管制度等内容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农村消费群体对保健食品科学认知能力,知晓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区别,理性消费保健食品。

(三)科学引导正确选购食用保健食品。通过现场咨询、消费体验、发放宣传手册、开设宣传栏等形式,引导消费者到具有资质的经营场所购买保健食品,购买时要认清认准包装上“蓝帽子”标志和批准文号,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要结合自身需求科学选购食用保健食品,查看产品标签标注的功能、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严格按产品标签、说明书规定的食用方法、食用量食用等。

三、活动时间安排

2023年5月至11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启动阶段(5月至6月)。印发《石台县市场监管局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本辖区保健食品市场现状,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群体消费特点,通过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推动“乡村行”活动在全县范围广泛深入开展。

(二)深入推进阶段(6月至10月份)。深入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通过主题宣讲、现场咨询、展板展示、消费体验、发放宣传资料、播放科普短片、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以村镇主流社区乡村广场、中小学校等区域为主要场所集中开展宣教活动,县局至少举办2次集中宣传活动,每个基层所至少举办1次集中宣传活动。活动期间,紧密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中秋节、重阳节等开展专题科普宣传、知识讲座、留守老人困难帮扶等活动,助力和美乡村建设。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份)。各部门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教育相结合,认真梳理总结活动期间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其运用到常态化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中,持续巩固深化科普宣传成果,逐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多措并举、统筹兼合开展相关科普活动,全面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大格局。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对照《方案》要求,精心策划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创新活动内容,丰富多元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科普宣传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目标评议考核内容,县局视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实地督查指导。

(二)强化活动效果。相关部门要紧扣活动主题,采用农村群体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深入农村直面群众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提升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发挥利用好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多种媒体平台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科普宣传社会氛围。

(三)抓好统筹结合。县局要积极协调动员多方力量,结合保健食品科普宣传站和“银发”志愿者队伍,张贴科普宣传海报,发放科普宣传册,全方位开展保健食品科普宣传活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消费者诉求事项,对涉及违法违规问题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对涉嫌保健食品重大安全风险问题,要一查到底,依法严惩重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收集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期间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活动期间,按计划每月报送1篇活动开展工作信息(见附件1),每月25日前报送“乡村行”活动工作统计月表(见附件2),11月20日前报送“乡村行活动工作统计总表和工作总结。

 

食品局联系人:程慧芳           联系电话:6022642

 

 

附件1.各基层所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时间安排表

      2.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工作统计表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ksohtml3352/wps8.png"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


附件1

各基层所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安排表

序号

基层所

时间

备注

1

丁香所

6月

 

2

小河所

7月

 

3

仙寓所

8月

 

4

七都所

9月

 

5

横渡所

10月

 

6

大演所

11月

 

7

仁里所

6-10月

 

 

 

 

 

 

 

 

 

 

 

 

 

 

 

附件2

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乡村行”活动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印发宣传资料

 

张贴宣传海报

 

摆放宣传展板

 

开展专题讲座

 

制作视频材料

 

网站发布信息

 

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投诉举报线索

 

案件查处

 

报纸、电视、广播

等传统媒体发布信息

 

其他媒体

(户外、公交、LED 等)

 

集中宣传活动场次

参加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