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景区管理中心、县直各单位:
持续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高效使用国有资产,有针对性地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增强资产管理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履行好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的主体管理职责以及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要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位置,从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入手,强化内部分工协作,形成资产管理合力,将资产管理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
二、着力夯实资产管理基础性工作
一是要准确完整登记资产卡片信息,确保“一卡一物”、不重不漏,定期清查盘点,及时处理资产盘盈、盘亏和资金挂账等事项。要加强流动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管理,避免形成资金沉淀、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纳入账内核算等问题;二是要及时办理土地、房屋构筑物等资产权属证书,防范产权纠纷;三是要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完备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资产移交、分类登记入账手续,并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类资产的会计核算,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准确和完整;四是推进公物仓建设。各部门(单位)应将低效闲置的房产、办公设备等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以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国有资产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
三、加强低效闲置资产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摸排、梳理本部门(单位)管理的低效闲置资产,并分类开展盘活工作:一是要对房屋、土地、通用设备类资产,通过出租、出售、调剂、置换、纳入公物仓等手段,积极统筹盘活利用;二是对历年来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等,分类制定盘活措施,对账务明晰、尚在追诉期内的长期应收账款等,加强催收力度,应收尽收。各部门(单位)应持续推动行政事业性低效闲置资产盘活,加快清理进度,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并于每月6号前通过资产月报系统填报低效闲置资产台账,全面真实反映低效闲置资产存量及盘活等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梳理盘活优秀案例。各部门(单位)于7月15日、12月20日前分别将2023年度上、下半年资产盘活工作情况(包括资产盘活工作开展情况、具体举措和成效、主要经验及相关数据等)以电子版加纸质版形式报送县财政局国资股,送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6024559)
四、推进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石政办秘〔2023〕14号)要求,全面摸排县域存量资产,共摸排出10个领域1126项存量资产,并根据摸排结果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所涉测绘、办证、产权划转等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上述要求,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应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做好整改工作,并研究建立加强和改进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新的问题。
石台县财政局
2023年7月13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