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批复秋浦河旅游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石文旅〔2023〕100号)文及附件材料收悉。依据可研报告评审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石台县旅游景观形象,打造一条串点成线的旅游风景廊道,营造秋浦河区域的整体文化氛围,进行秋浦河旅游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二、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稿)所提出的
秋浦河旅游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
三、项目建设地点:秋浦河沿线矶滩乡、大演乡、仙寓镇等。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以李白秋浦歌十七首为文化核心,兼顾石台戏剧文化、非遗文化等多种文化,在秋浦河沿线打造五大文化旅游节点,形成“一廊五节点”的多彩秋浦文化体验廊道。项目建设包括“诗仙古渡”、“高速口景观节点”、“牯牛大岗观景台”、“目连戏文化公园”和“碧潭古油坊”五个节点。“诗仙古渡”节点规划设计范围约为5000㎡;“高速口景观节点”山体规划设计范围约为5000㎡;“牯牛大岗观景台”规划设计范围约为1500㎡;“目连戏文化公园”规划设计范围约为20000㎡;“碧谭古油坊”规划设计范围约为20000㎡。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299.2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六、项目法人单位: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七、项目代码:2307-341722-04-01-412815
八、项目单位应优化工程设计方案,优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施工阶段环保措施,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全部进行招标。
十、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接文后,请项目单位依法办理规划用地、初步设计、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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