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文物管理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石台县仁里镇杜荀鹤墓保护修复项目建议书批复的报告》(石文管〔2023〕12号)及项目建议书文本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项目建议书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石台县仁里镇杜村村。
二、建设内容:杜荀鹤墓位于石台县仁里镇杜村村,杜荀鹤墓所在位置为东南——西北走向的小山岗上,山岗岗顶海拔76.7米。墓冢在小山岗东侧,面朝东北方向,地势较岗顶低1.2米左右。本项目拟参考唐代墓葬形制,恢复性修缮杜荀鹤墓冢,对现仅存石质望柱地表南北方向各5米,东西方向各3米区域内,进行杜荀鹤墓冢恢复性修缮,对墓冢周边环境整治、清理。
三、投资估算:总投资17.3万元。
四、资金来源:2023年度池州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五、项目代码:2308-341722-04-01-282689
六、项目法人单位:石台县文物管理所。
七、请据此批复,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石政〔2018〕23号)文件有关规定完善手续,前期工作不完善,不得开工建设。
此复
石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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