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标准
(一)居住环境整洁美:院内、室内、厕所、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等;生产生活物资摆放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规范,畜禽圈养、无人畜合居、地面无粪污等。
(二)积极参与行动美:勤洗澡、勤换衣、勤打扫、勤收拾;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
(三)邻里亲友和睦美:邻里亲友互帮互助、互容互敬、和睦乡里;自觉恪守和发扬团结友善、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
(四)为人处事和善美:待人真诚友爱,办事诚实守信;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五)家庭文明和谐美:家庭成员之间和谐友爱,尊老爱幼、老有所养、少有所教;传承良好家风,带头践行移风易俗,培育文明新风。
三、申报条件
按照“五美”标准,采取逐级申报方式,即申报市级“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必须是已经荣获县级“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申报县级“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必须是已经荣获镇级“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已是美丽庭院示范户的家庭,原则上不再支持申报同级别“和美人家”示范户。
四、申报方式
(一)各村依据《小河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分配名额》( 附件1 ),上报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候选户名单,并备注拟推荐申报县级示范户1-2户。
(二)各村开展自评。将《小河镇乡村“和美人家”评选量化评分表》( 附件2)、《小河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表》(附件3),一并于7月14日前报送至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三)小河镇政府将根据各村申报情况组织开展复核,评选出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确定拟推荐县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每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通过会议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每年7月上旬至7月底)
引导广大青年、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主动申报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截止时间:每年7月20日。
(三)复核验收阶段(每年8月上旬至8月底)
由政府牵头,组织乡村振兴、农业、林业、财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对申报镇级“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家庭进行复核验收,并推选参加市、县级“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
(四)评选命名阶段(每年9月)
根据复核验收结果,组织召开小河镇乡村“和美人家”评选会议,审定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名单并通过体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命名。
六、相关要求及结果运用
(一)各村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要求做好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的创建评选工作,在建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至少要创建1户县级“和美人家”示范户。
(二)镇政府将对评选命名的镇级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予以挂牌;获得县级“和美人家”示范户的由县农业农村局予以挂牌和奖励, 奖励标准每户1000元。
(三)将创建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1.小河镇乡村“和美人家”名额分配表
2.小河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评选量化评分表
3.小河镇乡村“和美人家”示范户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