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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9XU/202308-0001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印发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0 15:07 来源:石台县财政局、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石台县财政局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资源,推动综合监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意见》(皖政〔2019〕42号)和《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石双随机组〔2020〕1号)文件精神,县财政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代理记账机构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行业运作,严厉查处代理记账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代理记账业务水平。   

二、执法检查内容

(一)县财政局检查事项

1.年度会计信息;

2.设立条件;

3.执业质量;

4.会计信息质量;

5.从业人员情况;

6.内部管理情况;

7.代理业务情况。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检查事项

1.劳动合同及招工管理;

2.工资支付及工资标准;

3.规章制度等情况。

三、检查任务和比例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按50%比例在安徽省代理记账机构经营名录注册地为石台县的代理机构中取得企业名录,执法人员由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双随机分别抽取。

四、时间安排

2023年8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联合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门抽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执法检查力量,保障随机联合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财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执法联动。各联合检查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协同和信息共享,切实提高抽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

(三)强化信息共享。各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检查过程中产生的涉企信息,应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推送到相关部门,以便相关部门跟踪监管。

(四)强化总结提高。检查人员要通过此次联合检查,认真总结好的经验,要善于发现问题,收集问题,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提高监管水平。

县财政局联系人:尚翀        电话:6034384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丁力      电话:6021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