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实施机关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方式:0566-6023495;地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社区。
(二)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石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石台县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 部门:石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 地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北路440号 咨询电话:0566-6026033
2.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石台县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部门:石台县人民法院 地址:石台县仁里镇曙光西路3号 电话:0566-602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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