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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241B/202305-00010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印发石台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22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石台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2 11:29 来源: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石台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22日



石台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培训服务质量,推进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等行业政策法规要求,结合我县驾培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驾驶培训和服务质量为核心,以规范我县驾培机构经营行为为重点,坚持依法依规、注重标本兼治,坚决整治驾培行业乱象,促进我县驾培行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完成非法分训场清理,推进智慧驾培建设,全面提升驾培市场监管能力,实现驾培市场备案管理公开透明、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培训质量稳步提升、学员权益保障有力、管理服务便民高效。

三、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局成立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永根(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汪东胜(县执法中队中队长)刘宁平(县运管中心主任)

成   员:柯庆华(县运管中心副主任)

            李  武(县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石文武(县运管中心车辆服务股股长)

            王  珺(县交通运输局运管股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石文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1.县交通运输局运管股负责统筹专项整治工作。

2.县运管中心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起草。县内驾培机构及其分训场地资质条件核查。

3.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对驾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加强已备案(含经营许可有效期内)驾培机构及其分训场地事中、事后监管。

4.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将问题清单交办被检查单位并抄报市级领导小组。

四、整治内容

(一)整治驾培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行为

1.驾培机构原许可有效期已过未及时办理备案的;

2.未经备案的驾培机构(含分训场地);

3.已经备案的驾培机构未按规定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备案事项与实际从事业务不一致的及驾校、分训场地备案提供虚假材料的。

(二)整治驾培机构违规培训行为

1.未在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场地驾驶培训,以及未在公安交管部门指定的训练道路进行训练的;

2.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教学活动的;

3.未按规定聘用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

4.侵害学员权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措施

(一)全面核查驾培机构及其分训场地业务条件

1.驾培机构应提前准备好房产及土地所有权证或证明、租赁合同、人员名册、聘用合同、人员社保缴费记录、设施设备清单等资料。

2.集中对全县驾培机构及场地业务条件进行核查,主要核查经营办公场所、教练场地、教练车、教练员及管理人员、设施设备等条件。核查情况及结果如实记录在核查登记表中,核查登记表由核查组工作人员、驾培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核查工作结束后,对核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进行公告。

3.对驾培机构达不到备案业务条件的,由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下达核查情况告知单,被告知的驾培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完成备案材料提交工作且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同时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驾培机构在规定限期内提交备案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县交通运输局予以重新备案,驾培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备案材料或提交备案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对原有备案予以撤销并公告。

(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分类处置驾培机构违法违规问题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对县内驾培机构教学经营活动开展全面摸排,建立违法违规问题整治工作清单。按照实施处罚、现场纠正、限期整改原则,分类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限期仍不整改的,实施罚款、停业整改等行政处罚,处罚结果抄送相关单位。

(三)优化市场环境,完善监管机制,提升整治成效,扩大整治成果

1.完善信息化监管服务功能,积极发挥智慧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作用,充分发挥现有的智慧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作用,通过培训和考试两个平台的有效衔接,扩大数据共享和服务开放,建立社会各方共同监督和参与新机制。

2.健全驾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机制。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县交通运输局组织领导下,依据驾培机构考核评价、信用和投诉率及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情况在网站公布,引导驾培行业诚实守信、维护信誉。

3.协同监管,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对驾培市场协同监管机制。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分工协作、紧密配合、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检查、综合执法,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加大对驾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强信息共享,及时通报驾培机构备案信息、学员投诉情况,以及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涉嫌黑恶势力及犯罪线索的,要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移交案件线索,并配合做好案件调查工作。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20日前)印发全县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整治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举报和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县交通运输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对全县驾培市场开展排查。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公众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检查频次,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实施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

(三)巩固提升阶段(6月份)加快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多措并举,协同监管,不断优化市场环境,从根本上解决市场无序竞争、经营服务不规范、培训质量不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认真分析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制定长远规划和方案,不断巩固拓展整治工作成效。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清驾培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迫切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周密部署,加强协同,稳步推动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有效构建驾培市场专项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驾驶培训经营行为,维护驾培市场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