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媒体解读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309-00008 组配分类: 媒体解读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媒体解读】鼓励群众购买刚性、改善性住房——石台县推出购房消费券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21
废止日期:
【媒体解读】鼓励群众购买刚性、改善性住房——石台县推出购房消费券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21 10:55 来源:池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记者钱雪梅)近日,为鼓励群众购买刚性、改善性住房,石台县推出购房消费券政策,按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建筑面积150元/平方米给予兑付。
  本次可享受购房消费券政策的对象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购房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石台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人。并且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如顶层为复式楼等结构,且房屋总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按144平方米计补)可享受补贴,不含别墅。特别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指的是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权,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立即办理入住并取得房产证的商品房。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于2024年6月30日前申请办理购房消费券补贴,需携带在房地产服务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购房材料,到石台县政务服务大厅房地产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