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钱雪梅)近日,为鼓励群众购买刚性、改善性住房,石台县推出购房消费券政策,按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现房)建筑面积150元/平方米给予兑付。 本次可享受购房消费券政策的对象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购房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石台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现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纳契税、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人。并且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如顶层为复式楼等结构,且房屋总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按144平方米计补)可享受补贴,不含别墅。特别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指的是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权,购房人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立即办理入住并取得房产证的商品房。
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可于2024年6月30日前申请办理购房消费券补贴,需携带在房地产服务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不动产权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购房材料,到石台县政务服务大厅房地产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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