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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364C/202306-00064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石台县城区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流程 文号:
成文日期: 2023-06-20 发布日期: 2023-06-23
废止日期:
石台县城区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3-06-23 15:06 来源:教育股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城区中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流程

 

根据《关于推行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通知》(池教体基〔2023〕 4号)精神为方便群众办事,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从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石台县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招生,招生工作流程如下。

一、报名登记

县第二中学、实验小学、七里中心学校新生报名,需2023年626日至7月10日,登录“皖事通”APP进入“池州市石台县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招生平台”),真实准确填报房产、户籍等相关信息,上传有关材料。根据《关于印发石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招委〔2023〕8号)要求,一年级新生每名学生限报1所学校。

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络操作的困难家庭子女,可由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提供相关材料,由招生学校组织教师代为上传。

(一)一年级施教区新生

1.家庭户户籍在施教区的:父母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2.在城区购房的:登录招生平台”,一是拍照上传出生证明;二是拍照上传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已经交房且居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三是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二)七年级施教区新生

1.实验小学、七里中心学校毕业生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实验小学、七里中心学校颁发的《义务教育完成证书》。

2.籍在横渡镇、矶滩乡的小学毕业生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3.在城区购房的:登录“招生平台”,一是拍照上传出生证明;二是拍照上传住宅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已经交房且居住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契税发票;三是拍照上传户口簿(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

(三)非施教区新生

1.政策优待人员子女:线下办理,符合《石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附件1《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审核要求》的,由县教体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就读。

2.外县来我县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工商营业执照(2023年2月28日之前办理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居住场所证明材料[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要明确租赁房屋使用用途为住宅)]。

3.外县来我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即2023年2月28日及以前)、居住场所证明材料[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要明确租赁房屋使用用途为住宅)]。

4.本县城区经商人员子女: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工商营业执照(2022年8月31日之前办理的)、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等)、居住场所证明材料[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要明确租赁房屋使用用途为住宅)]。

5.本县来城区务工人员子女:登录“招生平台”,拍照上传出生证明、家庭户口本(户主、适龄儿童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所在页)、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要明确租赁房屋使用用途为住宅)、用工单位为法定监护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20231月份前至今)或银行发放工资凭证2022年9月份至今)或微信(支付宝)平台支付凭证(2022年9月至今)等]。

二、审核

1.第一阶段审核:2023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学校对家长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的完整性、材料的清晰度、是否符合学校招生政策等进行审核。7月15日至7月20日,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到数据资源管理、公安、不动产登记、卫健、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进行核实。县教体局在7月20日前完成复审。

学生家长须2023年7月21日至7月23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一阶段线上审核结果。

2.第二阶段审核:第一阶段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家长须在2023年7月24日至7月26日登录“招生平台”再次准确填报上传相关信息和有关材料(逾期不再接受信息和材料修改申请),学校及时审核。2023年7月26日至7月28日,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到有关部门核实第二阶段报名登记的信息和材料。县教体局在7月29日前完成复审。

学生父母须在2023年7月29日至7月31日登录“招生平台”查询第二阶段线上审核结果。

三、公示

学校填写《关于印发石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招委〔2023〕8号)附件2XX学校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一(七)年级学生信息登记表》,在学校公众号公示1周(即2023年83-89日),同时,登记表签字盖章报县教体局教育股留存(报送时间为8月10-8月16日)。

四、告知新学期报到事宜

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张贴公告形式,推送“致新生家长一封信”,告知新学期报到事宜(时间、地点、流程等)。(2023年8月17日)

五、入学

根据学校推送的致新生家长一封信相关要求,一年级新生法定监护人、七年级学生或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注册手续。

六、相关要求

为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性,所有上传材料需原件拍照。租房情况的,县教体局将组织抽查,如实际居住情况与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协议不符,将交由相关部门落实整改。

七、咨询电话

县教体局:6026461;县第二中学:6021136;县实验小学:6020478;七里中心学校:602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