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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305-0005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石台县惠民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8
废止日期:
石台县惠民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18 10:33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级标准
年满60周岁的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夫妇   国家标准960元/人/年   独女户省级提标240元/人/年;
  市级针对国家奖扶对象每人每年提标10元,针对独女户提前到55周岁享受970元(市财政每人出资730元,县财政每人配套240元);
  本县双女户提前到55周岁享受360元/人/年(满60周岁后再按国家标准执行),针对市扩面独女户提标240元/人/年。
个人申报→村评议公示→乡镇初审公示→县级复核公示→资格确认→资金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 按年发放 县卫健委家庭发展股:0566-6020260  
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9610元/人/年;独生子女伤残家庭7450元/人/年 市级每人每年提标10元。 个人申报→村评议→乡镇县级同步审核→资格确认→资金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 按年发放 县卫健委家庭发展股:0566-6020260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16周岁的对象 240元/年/户 个人申报→村级审核→乡镇审核→县级确认 农村居民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城镇居民由乡镇自行委托银行发放。 按年发放 县卫健委家庭发展股:0566-6020260  
  1.特扶失能对象;
  2.企业职工(含下岗)和城镇无业居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象;
  3.计生手术并发症、后遗症对象。
  1.重度失能9600元/年、半失能7200元/年;
  2.一次性奖励2000元/年;
  3.手术后遗症治疗费据实支付
  1.失能护理补贴申报:个人申报→村级审核→乡镇审核→民政评估→县级确认。
  2.一次性奖励申报:个人申报→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企业职工)→乡镇计生办审核→县级公示确认。
  3.个人申报→乡镇计生办审核→县级确认。  
1.失能护理补贴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2.一次性奖励:县级每年拨付资金到乡镇,乡镇自行委托银行发放;3.手术后遗症治疗:县级每年拨付资金到乡镇,乡镇自行委托银行发放 按年发放 县卫健委家庭发展股:0566-6020260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1000元-5000元/人 个人申报→村级审核→乡镇审核→县级确认 县级自行委托银行发放 按年发放 县卫健委家庭发展股:0566-6020260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3000元/户 本人申报→村级审核→乡镇审核→县级确认 县级自行委托银行发放 按年发放 县卫健委家庭发展股:0566-6020260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500元-2000元/人 本人申报→村级审核→乡镇审核→县级确认 县级自行委托银行发放 按年发放 县卫健委家庭发展股:0566-6020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