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3〕223号)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石台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石台县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
项目实施方案
为重点做好失能老年人的照护工作,稳步推动健康扶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养结合与失能老年人评估指导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3〕223号),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总体目标
为我县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失能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出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与健康指导上门服务,重点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二)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上门服务人数全县430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人数全县430人。
2.服务满意度: ≥90%。
二、项目对象、范围及标准
(一)项目实施对象。我县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失能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出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各乡镇可根据情况适当拓展至其他60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
(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县8个乡镇,具体任务见附件1。
(三)项目补助标准。按照每完成1位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和健康指导服务56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三、项目内容
为全县2022年建档立卡贫困失能老人自理能力评估出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与健康指导上门服务,重点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一)医养结合服务
根据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2次医养结合上门服务,具体内容包含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监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有条件的乡镇可同时组织开展其他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工作。
(二)健康指导服务
根据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与照护者至少提供1次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与健康相关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指导、心理支持等服务。同时,乡镇卫生院将开展的失能评估老年人信息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并做好数据信息的及时更新、上报等工作。
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的健康服务,各地可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按照附件五《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分类表》不同健康状况评定,开展相应管理级别的服务项目。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制
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全省项目实施方案,并对全省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管理;市级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推进本辖区的项目实施工作,并开展经常性工作督查;县级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组织乡镇卫生院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并开展日常督查;乡镇卫生院作为承担项目任务主体,负责为项目实施对象提供医养结合与健康指导服务,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和管理经费,接受县卫生健康委监督考核。
(二)项目实施条件
为确保服务质量,对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进行医养结合和健康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人员,应为专业医护人员。
(三)项目资金管理
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补助资金安排。资金使用对象为乡镇卫生院,包含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上门服务经费、健康指导服务经费。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并落实督导、培训等工作经费,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是国家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的具体措施。各乡镇要深刻领会做好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老年健康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年内辖区内应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人数,县疾控中心提供技能培训方案、技术指导支持等,以保障和提高服务质量与工作效率,切实增强老年人获得感,让基层群众切实受益。
(三)做好政策衔接。项目实施要按照自主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老年人意愿,注重与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和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等工作的衔接,避免服务项目的重复。各乡镇要在10月15前完成任务并报送2023年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与健康指导服务情况统计表,县卫生健康委将在10月底进行绩效考核及满意度调查,并将自评结果报省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郭伟,电话:6020605,邮箱:1525401462@q.com。
附件:
1、2023年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分解表
2、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记录表
3、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记录表
4、2023年失能老年人医养结合与健康指导服务情况统计表
5、关于对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实施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
6、中央财政补助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