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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20
废止日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0 16:33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GB 4806.12-2022)

竹木材料为我国传统的食品接触材料,具有悠久的生产和使用历史。由于竹木材质的天然特性,其可能由于微生物滋生或使用防腐剂、防霉剂、漂白剂等引起食品安全风险。本标准为有效管控此类风险制定,适用于以竹、木或软木为原料制成的各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用竹木材料及制品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限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理化指标规定了总迁移量、甲醛、二氧化硫、五氯苯酚及其盐类的迁移限量以及噻菌灵、邻苯基苯酚等四种杀菌剂的残留限量。微生物限量直接引用《消毒餐(饮)具》(GB 14934)相关要求。二氧化硫迁移量、杀菌剂残留限量等指标规定了相应的检测方法。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

本标准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16)的修订。标准修改了感官指标,允许天然木质素的轻微迁移,以适应应用越来越广泛的未漂白和未添加着色剂的本色纸的使用需求。基于实验分析结果,取消了因纸制品中的木质素和总糖导致的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标准基于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我国行业实际情况,新增了1,3-二氯-2-丙醇(1,3-DCP)和3-氯-1,2-丙二醇(3-MCPD)的残留限量,以有效控制其污染;相关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中氯丙醇的残留,保证其符合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