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丁香镇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
你们关于成立石台县丁香镇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决定准予“石台县丁香镇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成立登记。业务主管单位为石台县丁香镇人民政府。
你联合会成立登记后,应当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依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年度检查。
特此批复。
石台县民政局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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