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点领域 > 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 > 工作推进
索引号: 113418223585652412/202309-00072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2023年1-8月份池州市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测评问题清单(石台县)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29
废止日期:
2023年1-8月份池州市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测评问题清单(石台县)
发布时间:2023-09-29 08:40 来源: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细则 问题明细 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
1 政策文件 按文件种类分类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按文件种类分类公开医疗卫生领域各类事项相关
法律【占比20%】、行政法规【占比20%】、国务院文件【占比20%】、国家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占比20%】、地方政策文件【占比10%】、其他相关文件【占比10%】
1.地方文件(7件);公开的文件与本栏目主题不相关;
2.政策文件未实时更新。
9月30日前 已整改
2 按事项类别分类 按事项类别分类公开
行政许可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5%】、行政处罚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5%】、行政强制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0%】、行政征收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0%】、行政给付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0%】、行政确认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0%】、行政奖励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0%】、行政裁决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0%】、公共卫生服务类事项相关政策文件【占比10%】
已整改
3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投诉举报电话(标明工作时间)【占比15%】、受理单位的具体名称【占比15%】、受理单位详细地址【占比20%】、网上投诉渠道【占比50%】
—— 9月30日前 已整改
4 行政许可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行政许可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1.标准目录事项公开不全面,标准目录公开的许可事项为7个,与最本机构新版权责清单17个许可事项不一致;
2.标准目录公开格式不规范,不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48号)要求。
9月30日前 已整改
5 办事指南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与目录清单对应公开行政许可类事项办事指南,包含
办理依据【占比10%】、办理条件【占比10%】、申请材料【占比20%】、办理基本流程【占比20%】、咨询途径【占比10%】、监督和投诉渠道【占比10%】、办公地址和时间【占比20%】
—— 已整改
6 办理结果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2022年行政许可类事项办理结果【占比100%】
—— 已整改
7 行政处罚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行政处罚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1.标准目录公开表格缺顶端标题行;
2.标准目录公开格式不规范,不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48号)要求;
3.目录设置不规范,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2022年修订版)》(皖卫办秘〔2022〕47号),行政处罚类事项不需要设置办事指南目录。
9月30日前 已整改
8 结果信息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2022年行政处罚类事项办理结果,要素包含
处罚决定书文号【占比20%】、处罚事由【占比20%】、相对人名称【占比20%】、处罚依据【占比20%】、处罚决定日期【占比20%】
注: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不考察要素
—— 已整改
9 行政强制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行政强制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1.行政强制类标准目录公开要素不全,缺伯公开渠道;
2.行政强制类标准事项数与最新版权责清单不一致。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0 结果信息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2022年行政强制类事项办理结果,要素包含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占比15%】、地址【占比15%】、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占比20%】、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占比15%】、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占比20%】、行政机关的名称和日期【占比15%】
注:公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扫描件不考察要素
—— 已整改
11 行政征收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行政征收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目录设置不规范,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2022年修订版)》(皖卫办秘〔2022〕47号),行政征收类事项不需要设置办事指南、结果信息子目录。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2 行政给付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行政给付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目录设置不规范,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2022年修订版)》(皖卫办秘〔2022〕47号),行政征收类事项不需要设置办事指南子目录。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3 办事指南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与目录清单对应公开行政给付类事项办事指南,包含
办理依据【占比10%】、办理条件【占比10%】、申请材料【占比20%】、办理基本流程【占比20%】、咨询途径【占比10%】、监督和投诉渠道【占比10%】、办公地址和时间【占比20%】
——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4 行政确认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行政确认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目录设置不规范,根据《安徽省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2022年修订版)》(皖卫办秘〔2022〕47号),行政确认类事项不需要设置结果信息子目录。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5 办事指南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与目录清单对应公开行政确诊类事项办事指南,包含
办理依据【占比10%】、办理条件【占比10%】、申请材料【占比20%】、办理基本流程【占比20%】、咨询途径【占比10%】、监督和投诉渠道【占比10%】、办公地址和时间【占比20%】
公开内容与事实不符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6 行政奖励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行政奖励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7 结果信息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2022年行政奖励类事项办理结果【占比100%】
公开内容与事实不符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8 行政裁决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行政裁决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 9月30日前 已整改
19 办事指南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与目录清单对应公开行政裁决类事项办事指南,包含
办理依据【占比10%】、办理条件【占比10%】、申请材料【占比20%】、办理基本流程【占比20%】、咨询途径【占比10%】、监督和投诉渠道【占比10%】、办公地址和时间【占比20%】
—— 9月30日前 已整改
20 结果信息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2022年行政裁决类事项办理结果【占比100%】
公开内容与事实不符 9月30日前 已整改
21 其他权力类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其他权力类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标准目录公开格式不规范,不符合《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试行)的通知》(皖卫办秘〔2020〕248号)要求。 9月30日前 已整改
22 办事指南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与目录清单对应公开其他权力类事项办事指南,包含
办理依据【占比10%】、办理条件【占比10%】、申请材料【占比20%】、办理基本流程【占比20%】、咨询途径【占比10%】、监督和投诉渠道【占比10%】、办公地址和时间【占比20%】
未公开中医诊所备案办事指南 9月30日前 已整改
23 结果信息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及时更新2022年其他行政权力类事项办理结果【占比100%】
—— 已整改
24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目录清单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医疗卫生领域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含
公开事项【占比15%】、公开内容【占比20%】、公开依据【占比15%】、公开时限【占比15%】、公开主体【占比15%】、公开渠道【占比20%】
标准目录公开要素不全,缺失公开依据 已整改
25 办事指南 评估本地区以下信息公开情况:
与目录清单对应公开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包含
办理依据【占比10%】、办理条件【占比10%】、申请材料【占比20%】、办理基本流程【占比20%】、咨询途径【占比10%】、监督和投诉渠道【占比10%】、办公地址和时间【占比20%】
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