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停车场管理,提高车位的周转率和利用率,缓解医院停车难的问题,为就诊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服务,根据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石台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政办秘〔2021〕48号)文件要求,报请县发改委审批,自2023年4月1日起对医院地上停车场的停放车辆开始收费,现就具体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停车时间
收费标准
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
免费
60分钟以上至4小时以内(含4小时)
3元/车·次
超过4小时以小时为计量单位加收
1元/车·小时
1.停车每24小时收费累计不超过15元;
2.本停车场执行“一车一杆,损坏赔偿,公共设施损坏均照价赔偿”。
二、有关事项
1.对社会车辆按照以上收费标准收费;
2.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献血车、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医疗废物转运、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应急抢险以及喷有统一标识的执法执勤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3.对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院方设备材料等医院合作单位的车辆由院方开具通行证;
4.医院将通过公开询价选择第三方公司负责地上停车场的运营管理;
5.医院职工车辆统一停放地下停车场,运营方不收费、不管理。
石台县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0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