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市交通运输局等5局关于印发《池州市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池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奖补方案》的通知(池交运〔2023〕19号)精神,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我县审核符合提前淘汰的老旧营运货车及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若有遗漏或其他情况,请尽快与县交通运输局联系或举报。
一、公示期限为7日,2023年12月11日—12月19日止。
二、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在5个工作日内向石台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反映,并请署名及附联系电话(单位反映请加盖单位公章),县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为反映人保密。联系地址:石台县秋浦东路3号,邮编:245100,电话:0566-6024206,传真:0566-6020503。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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