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石政〔2018〕28号文件),我局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对石台县2021年度爱国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计划情况
石台县2021年度爱国路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为《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的通知》(皖交规划函〔2021〕100号)中项目之一,计划建设里程7.321km,计划总投资3120万元。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道路交通)项目计划的通知》(石财农〔2021〕104号),明确该工程项目使用地方债券资金61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585万元,其他资金为地方自筹;受益对象为项目村民组,受益人口385户、1352人(其中脱贫户121户、379人)。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工程项目位于石台县横渡镇河西村。设计速度20km/h,公路等级为三级;路线设计全长7.3公里,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路面面层为厚5cm+3cm沥青混凝土。
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石台县横渡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为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池州市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项目于2021年8月17日进行了公开招标,安徽勤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9月7日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价和合同价均为1736.10万元,合同工期240日历天。该工程项目实际于2021年9月8日开工,2022年4月20日交工;交工验收质量为合格。
经县财政局委托,安徽度量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并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审核报告,竣工结算审核定案价为1696.84万元,核减金额为86.2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审核存在价款多计
经抽查该工程项目审核后的竣工结算,审计发现共多计价款44.05万元,其中:因挡土墙反滤层、混凝土边沟、挡土墙等工程量方面多计,多计价款25.91万元;因盖板涵、砂砾石基层等变更项目单价高计,多计价款18.14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依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77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审计责令县财政局商建设单位对多计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二)未按规定留存隐蔽工程影像资料
审计发现该工程项目隐蔽工程留存的影像资料(含照片和视频)较少,如涵洞台背碎石回填,仅提供了几张近景照片。审计过程中建设单位也未能按审计要求补充提供有效照片,致使不能全面、客观反映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审计无法核实。
上述行为不符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2017年交通运输部第28号令)第十五条、《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5.2.5条、《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石政〔2018〕28号)第十二条等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有关单位履职管理,督促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规定留存隐蔽工程影像资料,并做好自身影像资料留存、收集、整理工作。
县财政局和横渡镇人民政府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据实调整;横渡镇人民政府对未按规定留存隐蔽工程影像资料已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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