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石政〔2018〕28号文件),我局自2023年1月9日至2月17日,对石台县城西路道路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计划情况
石台县城西路道路工程为县发改委《关于石台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石发改审批〔2019〕243号)中6个项目之一,批复建设内容为:将现状道路改建为7米宽行车道,总长约6公里,并配套建设截洪沟、污水管网、排水沟;投资估算为9883.5万元(含其他5个项目);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补助性资金以及企业自筹,其中城西路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
(二)项目实施情况
该工程项目位于石台县仁里镇,沿线经过宋村、同心村等村庄。设计速度40km/h,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全长4.536km,路基宽8.5m,路面宽7.5m;路面面层为厚8cm+4cm沥青混凝土。
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县城投公司,设计单位为中交通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庆市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9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安徽峰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8月12日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价和合同价均为2541.88万元,合同工期330日历天。该工程项目实际于2020年8月开工,2021年6月完工;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
经县城投公司委托,安徽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进行了审核,并于2022年1月18日出具审核报告,竣工结算送审价为2476.50万元,审核定案价为2260.62万元,核减金额为215.88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工程结算审核存在价款多计。
经抽查该工程项目审核后的竣工结算,审计发现共多计价款89.86万元,其中:因借土填方、山皮石回填、边沟、竖井、挡土墙砂砾滤层等工程量方面多计,多计价款68.30万元;因变更项目单价高计等价格方面多计,多计价款21.56万元。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
审计处理意见:依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省政府令第277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审计责令县城投公司对多计的工程价款据实调整。
县城投公司对多计的工程价款已据实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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