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石台县加快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集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1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1.信函方式。将书面意见寄到安徽省石台县仙寓路2号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请在信封上注明“石台县加快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字样。
2.电邮方式。将意见电子版邮至119201627@qq.com。
三、联系人:杨贤锐联系电话:0566-6022373
特此公告
附件:
1. 《石台县加快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石台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1
石台县加快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和规范乡村民宿管理,提升乡村民宿服务品质,进一步促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池州市加快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池旅组办〔2023〕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民宿产业与乡村振兴一体发展,着力推进“农文旅”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民宿经济在建设和美乡村、带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发展布局、打造本地特色、提升管理服务、规范市场秩序、优化政策保障等措施,全力推动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
以打造“石台硒宿”品牌为目标,全面推进“生态立县、旅游兴县、产业强县”发展战略,自2023年起,全面推动我县民宿规范化、精品化、集群化发展,通过新建、改造、提升,力争到2027年,打造30家精品民宿(其中甲级民宿1家,乙级民宿2家,丙级民宿5家),发展150家民宿主体,民宿产业规模超1亿元。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布局,协调发展
1.推动集聚化发展。坚持规划先行,发挥“山、水、土、气”生态资源优势,重点打造1个仙寓山民宿康养集聚地,着力培育牯牛降景区、仙寓山景区、醉山野景区、洪墩村、七井村等周边精品民宿集群5个以上,引导乡村民宿集群式、组团式发展。
2.坚持特色化发展。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结合现有生态资源禀赋、产业发展条件、乡土人文特点,依托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重点村、旅游风景道等,编制民宿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民宿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
(二)有效盘活资源,集聚发展
3.强化运营开发。深入挖掘国有或集体闲置资产、空心村庄、传统村落、古民居、景区周边村庄等资源,整合形成民宿资源数据库,有效盘活合理开发利用。鼓励、支持和引导国有企业、社会资本、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民宿发展与经营,通过连锁、加盟、合资等模式,引进优质市场运营商深度运营,引进品牌民宿开发团队参与开发,提升民宿发展水平。
4.创新发展模式。按照“单户变多户、多户连组团、组团成集聚”发展思路,在自主经营的基础上,推广“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资源共享、市场共拓。
(牵头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三)完善公共服务配套,保障发展
5.推动融合发展。把民宿发展纳入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培育创建,推动民宿产业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乡村、传统村落保护等有机结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6.完善配套设施。在民宿集聚区,重点完善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停车场、充电桩、标牌标识、“后备箱”基地等配套设施,不断健全民宿公共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兴石集团)
(四)塑造精品民宿品牌,特色发展
7.实施品牌战略。实施石台民宿品牌塑造,重点打造“石台硒宿”主品牌,将硒文化、茶文化、美食文化、山水文化、农耕文化等文化元素,融入民宿开发建设与服务管理,加强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富硒康养、农事体验、工艺研学、亲子课程等创意产品及体验项目开发。
8.引导高端发展。持续发展石台精品民宿,推出一批石台最具氛围感民宿,指导具备条件的民宿申报国家等级旅游民宿和省、市金牌银牌民宿,到2027年,力争国家等级旅游民宿数量达到8家以上。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五)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销发展
9.强化营销协同。把旅游民宿纳入全县旅游营销推广体系,分季分批推出一批石台精品民宿游主题线路(春赏花、夏戏水、秋寻色、冬玩雪),在旅游营销、文旅惠民、会展节庆等活动中重点推介。
10.丰富宣传形式。借助民宿主题展、达人体验推荐、游客喜爱民宿评比、最精致民宿管家评选等形式,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打造有故事、有体验、有品位的精品旅游民宿。
11.拓宽市场渠道。鼓励将有条件的旅游民宿纳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会议培训、职工疗休养选择范围。支持旅游民宿利用电商平台进行宣传营销、品牌推广。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总工会)
(六)加快民宿人才培育,支撑发展
12.壮大人才队伍。培育高层次服务人才,积极与高校院所开展合作,共建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引导文化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青年创业团队等投身民宿产业发展,吸纳和储备一批民宿策划开发、运营管理、品牌营销和管家服务等方面人才,不断壮大民宿产业人才队伍。
13.强化人才培训。加大民宿业主(管家)技能培训,到2027年,培训规模达到200人次,培育20位旅游民宿精致管家;通过参加民宿服务技能大赛、举办旅游服务人员技能大赛等方式,提升民宿业主经营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指导民宿规范经营,安全发展
14.强化规范经营。推广普及旅游民宿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指导旅游民宿经营主体落实相关公共安全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治安、消防、食品、卫生、环境、防灾、燃气等公共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完善必要的监测预警设施设备,推动民宿规范发展。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科技经信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成立县促进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旅游民宿发展,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政策供给和业务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布局,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二)落实行业监管职责
建立健全民宿产业发展联合服务机制,简化民宿项目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民宿申请人,公安部门依法审批发放《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指导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并依法对旅游民宿公共卫生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发放《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对旅游民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和抽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旅游民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旅游民宿选址规划;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指导开展经营管理业务培训。鼓励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健康的领域的产品许可事项之外的,通过联合审核、一站式办理、多证合一、以备案代替发证、告知承诺制、信息共享等方式,优化证照办理流程。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农业农村局)
(三)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加大民宿项目土地资源要素支持力度,探索实施民宿项目“点状布局、垂直开发”供地政策,建设用地按照建筑落地面积进行等量开发,项目区内生态保留用地可以不纳入供地范围。支持乡村民宿集中的行政村污水治理项目土地供应。在符合土地利用、城乡建设、风景名胜区等相关规划前提下,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民宿项目建设用地。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各乡镇)
(四)畅通民宿融资渠道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进金融机构为民宿项目(民宿市场主体)在简化贷款手续、扩大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息、开展信用贷款等方面创新出台多样化的金融贷款政策;灵活组合运用信用、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方式,降低担保率,解决民宿融资问题;优化现有“民宿担保和民宿贷”业务,用于民宿基础设施投资、经营流动资金等需求。
(牵头单位:县金融办;配合单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国家等级民宿奖励资金政策。鼓励县工会组织将等级民宿和精品民宿纳入职工疗休养承接单位。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县财政局、县总工会)
附件:石台县旅游民宿主体发展任务表(2023年—2027年)
石台县旅游民宿主体发展任务表
(2023年—2027年)
乡镇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小计
|
仁里镇
|
11
|
3
|
3
|
3
|
3
|
23
|
七都镇
|
11
|
3
|
3
|
3
|
3
|
23
|
横渡镇
|
6
|
2
|
2
|
2
|
2
|
14
|
大演乡
|
15
|
4
|
4
|
4
|
4
|
31
|
仙寓镇
|
15
|
4
|
4
|
4
|
4
|
31
|
矶滩乡
|
8
|
2
|
2
|
2
|
2
|
16
|
丁香镇
|
2
|
1
|
1
|
1
|
1
|
6
|
小河镇
|
2
|
1
|
1
|
1
|
1
|
6
|
总计
|
70
|
20
|
20
|
20
|
20
|
150
|
附件2
征求意见反馈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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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加快推动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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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意见
和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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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
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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