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石台县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所、食品监管局:
现将《石台县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7日
石台县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根据县局《关于印发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石市监管〔2022]141号)、《转发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整治工作的通知》(石市监管〔2023〕7号)、《关于印发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市监管〔2023〕57号)、《关于印发池州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池市监办〔2023]119号)、《关于组织食品生产帮扶特派员集中开展帮扶指导活动的通知》(池市监办函〔2023]5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解决当前白酒小作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巩固酒类质量安全提升成果。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食品生产帮扶特派员深入白酒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和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帮扶指导,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1月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对象
全县白酒小作坊。
(二)重点问题
1.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定;
2.是否使用涉塑容器、管道;
3.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时条件;
4.是否使用非固态法酿造白酒;
5.包装标签标识是否规范;
6.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违规行为;
7.人员管理、进货查验、生产投料、出厂销售、“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四、实施步骤
(一)组建队伍
结合食品生产帮扶特派员集中开展帮扶指导活动,县局抽调10名食品检查员,组成3个检查组,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安排人员分工。检查一组人员为吴益武、陆云虎、程王婷,组长吴益武;检查二组人员为吴健、韩文剑、钱锋,组长吴健;检查三组人员为程慧芳、殷中庚、蔡庆、丁亚娟,组长程慧芳。
(二)业务培训(11月13日)
县局组织召开集中检查业务培训会,重点培训《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规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现场检查(11月13日-17日)
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安排表》(附件1),参照《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小作坊)》(附件2),对全县白酒小作坊进行全面检查,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总结提升(11月20日-30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基层所督促辖区小作坊应及时落实整改并报送整改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各部门在开展整治的同时,要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负责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同时增强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提高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自觉性,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惩违法违规。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对存在轻微问题要督促小作坊立即整改,对存在的一般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的违规行为要予以当场行政处罚;对生产加工行为随意、过程管理混乱、有重大安全隐患或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坚持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食品局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各基层所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小作坊落实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材料,集中整治检查记录表及整改材料及时归入《酒类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档案》。
食品监管局负责整个专项整治行动材料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工作,做到有方案、有痕迹、有报表、有总结、有信息。
食品局联系人:程慧芳 联系电话:6026459
附件:1.石台县白酒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安排表
2.《安徽省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小作坊)》
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县政府。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