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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石台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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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3-10-30 15:32 来源:石台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司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坚强领导下,石台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忠诚履职、担当尽责,不断夯实法治之基、擦亮平安底色,为护航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强化党建队建水平。

制定2023年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局学习计划,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1次,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全局干警集中学习4次,专题研讨3次,专题辅导讲座3次,警示教育4次,主题党日活动9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心组织实施,系统谋划推进,引领全局干警在主题教育中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二)提升依法治县能力,强化法治石台建设。

1、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强化领导部署。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1次、办公室会议1次、协调小组会议4次,对依法治县及相关领域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加强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安群为全县110名领导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2次。三是落实述法制度。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完成书面述法工作,召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集中述法评议会,12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现场接受评议打分。四是推进项目实施。深入推进10“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加大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努力以实际成效普惠于民、取信于民。

2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转发《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任务清单》,按时完成市法治政府创建系统填报工作。收集汇总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相关台账资料,巩固网络检索成果,顺利完成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实地核验,石台县于2023年3月成功入选安徽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牵头对我县现行12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排查。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共3件。印发《关于推进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组织参加全市合法性审查业务技能竞赛,取得第一名。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发关于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提示函4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败诉率为0。压实各部门工作职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共评查案卷567件,涉及重点部门11个。年初以来,共组织五次线下行政执法培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13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积极推进“五免之城”建设工作,共收集34个单位证明事项清理意见1439条、15个单位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93条,印发《石台县全面推行“轻微免罚”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五免助手”申请事项编制录入培训会,积极推广应用。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各行政执法单位公示情况,督促整改。严格执行执法和审核相分离,并开展相关培训。

截至目前,共审查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重大招商引资协议119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119份。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0件,已全部办结。复议后起诉案件4件,按撤诉处理1件,撤诉1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尚未开庭审理1件。

(三)持续巩固安全防线,强化特殊人群管理。

1、压紧压实社区矫正监管责任。一是集中力量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突发事件处置,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每月见面核查和请销假制度。动员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今年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志愿服务累计256人次。二是打通信息共享,强化数据监管,通过部门共享,公检法司等多部门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协查交换机制,运用大数据碰撞,定期推送、比对越界信息113条,依法处理4人。三是加速开启社区矫正“技防”模式,充分依托省智能管理平台+“三通”APP+“池州法格”三重监管信息化监管手段,准确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和行为动态,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矫正对象每日人脸识别打卡,以“技防”补充“人防”不足。

组队参加市局优秀社区矫正案例评比竞赛活动,获得优秀组织奖及个人二等奖。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64人,其中:缓刑62人,假释2人。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29件,给予训诫18人次,警告6人次,提请治安管理处罚1人次。

2、落实落细安置帮教工作衔接。今年共接回重点刑满释放人员6人,相关监狱送达我局重点刑满释放人员5人。核查、反馈相关监所提供的服刑人员信息91人,审核、办理远程会见申请62起,成功会见79起(含去年申请今年会见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特殊人群23人申请、落实了生活困难救助金11900元。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292人,其中精神障碍患者4人,涉黑涉恶12人,重点对象19人。组队参加全市安置帮教技能竞赛,获得个人三等奖。

(四)充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1、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广泛性和基层性优势。今年以来,我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900件,调解成功900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协议履行900件,协议履行率为100 %。其中司法确认13件。年初以来,共有5件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被选中参加全省人民调解案件卷宗评比,各乡镇共创建55个村居“百姓评理说事点”,创建率为65%,共收集社情民意211条,排查矛盾纠纷153件、化解矛盾纠纷183件,开展法治宣传317场。为3个家庭申报国家司法救助,为他们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3万元。

2、强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召开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全面部署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长江保护法、反电诈等多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宣传宣讲10余次。召开全县法治副校长座谈会,举办全县法治副校长、各校分管法治工作副校长、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培训班,70余人参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推荐申报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个。提档升级法治文化阵地,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矶滩乡沟汀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认真做好“八五”中期评估工作。

3、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完善窗口建设,提供7×24小时不打烊服务。为残疾人、军人军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和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并规范登记。在全县建有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84个法律援助联系点,对8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公检法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促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不断提高我县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截至目前,县法援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3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469人次,受理各类农民工案件23件,受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3件,为农民工讨薪104.85万元。开展案件评审5次、开展旁听庭审13次。上报司法部案例库案例12篇。

4、持续加强律师公证管理。扎实推进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为,督促律所诚信规范执业。完善党政机关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立考评机制,不断提升律师服务水平。我县公证处积极强化公证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强化公证宣传力度,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截至目前,共受理各类公证案件181件,出证175件。

(五)不断完善奖惩制度,强化信息宣传工作。

9月份,我局修订了《石台县司法局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奖惩办法》,就我局宣传工作的任务、稿件报送要求和考核奖惩办法作出调整。“石台司法”微信公众号共有粉丝938人,截至目前,今年刊发了456篇信息,其中多篇信息被中安在线、中国普法创新网等网站采用。今年共编制石台司法行政简报8期。

 

二、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履行好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奋力开创石台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强化党建引领和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我们要以这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在学习的过程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把司法为民服务大局和司法行政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全力推进依法治县和法治石台建设。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压紧压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举旗帜·送理论”系列宣讲重要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严格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任务要求。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法治建设运行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继续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更好发挥职能作用,让法治名片更闪亮,让法治成果更生动。

2持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着力强化复议监督功能,通过定期报告、通报、复议建议书等工作机制,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行政复议意见建议的办理和落实工作,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动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3狠抓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升基层行政决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规范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提高乡镇合法性审查质量,推动各乡镇夯实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责任,从主体、权限、核心内容、法定程序、法律依据等多方面予以严格审查,保证基层政府决策合法、执行有序。

4、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理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教育培训力度,推进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持续推进乡镇赋权工作,提高乡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结合乡镇赋权事项的执法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业务培训,积极推广应用“执法导航”App,切实提高乡镇综合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走深走实。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行政执法监督办法,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执法行为的监督。

5、持续巩固法治政府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专业队伍建设,增强法治建设水平。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高依法执法能力。完善政务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主动公开时效,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促进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坚持执法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日常管理、安全检查等全过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自媒体等载体,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不断加强法治建设保障,提升服务发展质效,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的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全面提升法治服务县域发展大局质效。

(三)继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

一是围绕民生工程任务目标,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依照时序完成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贴近群众的优势,将法律援助服务延伸至基层末稍,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规范经费管理,组织开展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及时发放办案补贴。加强办案质量监管,加大对全县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推行“皖事通”、“皖政通”中“五免助手”的应用,推行证明免交、数据共享、减证便民。

二是增强工作实效性,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提质增效。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专项宣传工作,加强反电诈、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重点培育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法律七进”为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三是统筹公证及律师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健全完善律师参与化解和涉法、涉诉案件值班制度。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运行和考核机制。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指供法治保障。强化公证质量监管,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事项范围,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待小县制改革后加大公证员培养力度,拓展公证业务范围,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是强化特殊人员管控,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用制度化、信息化手段助力社区矫正监管,减少风险隐患,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依托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手机定位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全方位监管。不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夜查”活动,长期坚持社区矫正对象见面核查制度、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积极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进一步提高衔接率。完善跟踪帮教机制,落实对脱管失控刑满释放人员的协查通报制度,切实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积极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困扶助,努力解决刑满释放人员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困难。深入推进远程帮教会见系统应用,进一步延伸安置帮教触角,拓展远程帮教应用领域和覆盖面。

二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定期、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依法、就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做好“温暖调解”品牌和“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同时加强对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使他们能更好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五)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

认真落实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通过培训、实操、相互交流、督导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实战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