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3年12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的函
县财政局:
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关于印发<石台县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石民〔2022〕39号)、《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池民务〔2023〕5号)的文件要求,对具有石台县户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至每人每月 90 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再按照残疾等级发放,一二级和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
现经本人申请,所在乡镇、村(居)予以公示,县民政局、县残联审定后,发放2023年12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805人,发放金额共计252450元(其中:农村2602人,发放金额234180元;城镇203人,发放金额18270元);发放2023年12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385人,发放金额共计214650元(其中:农村2171人,发放金额195390元;城镇214人,发放金额19260元)。合计发放两项补贴资金467100元。
附件:1.石台县2023年12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分乡镇汇总表
2.石台县2023年12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乡镇汇总表
石台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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