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二级机构、委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3年度各乡镇卫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2023年度各乡镇卫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方案(试行)
为推动县卫健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确保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参照省、市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卫生院。
二、考核内容
根据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和我委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由委领导和相关股室对各乡镇卫生院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其中,考核70分(包括综合15分,医疗(医改)30分,基本公共卫生25分),具体见附件;考核单位职工对院长评价10分;委领导工作评价20分,分别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和日常工作进行评分。合计总分100分。
三、考核方法
1.各乡镇卫生院对照评分细则自评,提供自评报告。
2.评分单位根据自评内容和日常掌握的工作推进情况评分。
3.委领导工作评价分值20分(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分“好”“较好”“一般”“差”四档,分别按100%、80%、60%、20%折算计分,委主任评价权重60%,副主任、党组成员评价权重40%。由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4.每年1月上旬组织并完成考核。
四、考核程序
(一)汇总计分
1.各地提供自评报告后,由评分股室依据评分细则评分,向委办公室提供评分结果和依据。
2.委办公室会同各评分股室进行复核、确认、计分。
3.委办公室根据计分情况,计算各乡镇卫生院最终得分。
(二)会议研究
委办公室汇总两项考核情况,按程序报委党组会审定。
五、结果运用
对各乡镇卫生院考核结果,经委党组会审定并确定等次后,由委办公室按照程序发文,并在年度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会上进行通报。乡镇卫生院院长津贴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院长津贴发放与考核得分相挂钩。对得分低于60分的乡镇卫生院,就地免除院长职务。
附件:1.2023年度各乡镇卫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综合
2.2023年度各乡镇卫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医疗服务
3.2023年度各乡镇卫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公卫
4.2023年度各乡镇卫生院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方法-公卫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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