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人社部门下发的疑点数据,经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核查,有3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出现停止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法定情形后仍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况。因无法正常联系,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至今未退回。现就追缴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退款事宜,公告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请以下3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于2023年11月30日前至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或直接转账至指定账户。转账退款的务必备注姓名,并将转账支付凭证发送至邮箱543125963@QQ.com。如未及时退回,将按规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依法追回;如存在欺诈、骗保等情节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退款账户户名:石台县失业保险管理所
退款账号:1316099009024903941
退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台支行
联系电话:0566-6028006
办公地址:石台县仁里镇金钱山大道政务中心2楼就业综合窗口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违规领取金额 (元)
备注
1
查小玲
342922********2024
1800.00
2
张先干
342728********201X
1200.00
3
王开林
340223********2831
2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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