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台县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方针,在市水利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加强河道管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依法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履职尽责,高位推动工作开展。一是根据年度河长制重点工作任务,制定《石台县2023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点》,明确6个方面21项具体工作任务,定期推进相关工作落实,不断压紧压实工作职责。二是全面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加大河湖水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与公检法司五部门联合印发了《石台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依法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共上报问题线索5起,均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切实维护了我县河湖安全。三是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水行政执法力量,我局积极参加省、市、县举办的各类执法技能培训共3批10人次,同时为乡镇赋权单位进行水行政执法培训1次45人次。
(二)聚焦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河流管护。一是持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蓝盾”专项整治行动,加密河道巡查频次,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突出做好采砂问题易发多发河段、敏感水域、交界水域等重要河段和关键节点的检查,在采砂易发多发和敏感水域(库)建立25个高清探头,不间断监控非法盗采、破坏水工程和影响河湖安全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破坏河湖安全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二是严打快处涉水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举报32起,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罚没非法所得3.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及工程遗留砂石8.1万方。三是扎实开展河库“四乱”问题、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涉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累计出动670余人次,发现交办各类涉河问题144处,督促指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
(三)聚焦宣传引导,大力塑造全民护水。一是积极举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累计张贴宣传海报160余份,发放宣传册及宣传物品2700余份。二是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在日常河道巡查、水政执法工作过程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河湖保护工作带到群众身边。三是圆满完成由水利部举办的第二届“最美家乡河”颁奖活动,中国水利报、新华社和中国新闻社等中央主流媒体来我县开展“我的家乡我的河”专题采访活动,极大地提升了我县河湖管护工作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爱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一是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尚未完成,基层人员缺乏、任务繁重,解决涉河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二是因我县空间布局所致,大多数群众都是依山傍水而居,河道管理范围内还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部分与河道关系密切的群众依然是“旁观者”,河流保护意识不强,河道采砂行为时有发生,河道“四乱”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专业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执法装备还不够齐全,未配备专门执法车辆,对非法采砂等行为难以实施迅速有效打击。
三、2024年工作安排
一是推动河长规范履职。充分发挥河长牵头优势,用好用活“河长制+”工作机制,动态整治河流管护各类问题,站好河流管护“最前哨”。强化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压实部门工作责任,发挥“河小青”志愿者、民间河长等作用,营造河流共治共享、共管共护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河流管护力度。持续开展石台县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等部门职能优势,开展多轮次、广范围的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处置涉河生态环境难题,形成协作顺畅、权责明确、成效共享的县域河流保护治理机制。强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有效解决河流区域分割、部门利益冲突、统一联合执法等实际问题。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加大普法力度,对已办结案件及时组织“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通过走村入户,特别是针对沿河两岸群众进行定制式、跟进式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活动,从源头出发,提高群众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做好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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