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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7
废止日期:
【户籍管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发布时间:2023-12-27 11:09 来源:石台县公安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皖公通〔202120号)

二、实施机构

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石台县公安局各户籍业务窗口。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办理条件

(一)民身份证有效期满

)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的。

五、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制证-办结

所需材料

1、到期换领:本人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2、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旧的居民身份证;

3、丢失补领: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已办理指纹证的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材料。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皖公通[2005]127号)

收费标准: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

九、咨询电话

0566-6020933

十、监督电话

0566-6024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