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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名称: 【政策解读】 石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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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石台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29 15:25 来源: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应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等7类高校毕业生,包括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7类困难毕业生,每人一次性1500元,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联系人:李伟玲    咨询电话:0566-2595332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联系人:李伟玲    咨询电话:0566-2595332

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条件?

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联系人:李伟玲    咨询电话:0566-2595332

四、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有哪些?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中小微企业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联系人:李伟玲    咨询电话:0566-2595332

五、就业见习补贴政策标准是什么?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提高就业能力,促进尽快实现就业。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发放见习生活补助,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给予见习单位补贴,给予带教老师一次性200元补助;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0元,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助。

联系人:李伟玲    咨询电话:0566-2595332

六、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政策是什么?

实施基层特岗计划是我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创新举措,旨在吸纳毕业2年内未实现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及其他服务工作。基层特岗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对尚在劳动合同期内的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纳入“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基层特岗服务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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