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经综合评审,认定石台县人民医院、石台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石台县供水有限公司、石台县宏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国网石台县供电公司5家单位为石台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8日-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减救办反映。
石台县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