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 > 价格监督检查 > 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4182239704588XL/202308-00145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8-04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4 15:13 来源: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基层所、市场规范科、食品局、执法中队:
现将《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8 月 4 日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全县餐饮服务业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明白消费,放心消费”的餐饮服务消费环境,根据 2023 年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安排,8 月份集中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规范全县餐饮服务业明码标价行为,努力实现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更加完善、价格监管的职能职责更加明确清晰、价格监管措施更加到位,全县餐饮服务业明码标价更加规范,市
场监管的效能进一步提升。
二、检查对象
全县区域内的酒店、农家乐、饭店、餐馆、茶楼、餐饮中心、快餐店、早点店、夜宵店等专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以及宾馆、民宿等兼营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三、整治内容
(一)严格规范明码标价的形式。各餐饮单位应采用标价签、价目表或价目牌等形式实行明码标价并将价目表或价目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供消费者查阅;
(二)严格规范明码标价的内容。各餐饮单位要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示出品名、价格、计价单位、投诉电话等,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工作。
(三)整治查处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标价以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前期宣传引导(8 月 10 日前完成)。各基层所走访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印发餐饮业明码标价提醒告诫函,宣传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指导明码标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醒经营者明码标价、诚信经营,鼓励自查自纠,告知违反规定后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开展督促检查(8 月 20 日前完成)。以各基层所为单位,在本辖区餐饮服务经营者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有步骤地组织检查和跟踪督导,对于初次违反规定的给予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查处。
(三)开展集中整治(8 月 30 日前完成)。县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县餐饮服务业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要进一步强化餐饮服务业明码标价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认识,细化监管措施,有序推进餐饮服务业明码标价价格监管。

(二)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协调沟通,各基层所要做好前期基础性工作,做好自查、检查和整改过程中的资料留存。市场规范科负责本次专项检查的牵头协调、资料收集工作,做到有文件部署、有痕迹、有信息、有总结、有案件。

附件:关于规范餐饮行业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 年 8 月 4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