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皖河长办函〔2023〕9号)要求,经集体研究决定,推荐石台县水利局申报全省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
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中,石台县水利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长制管护机制,成功创建秋浦河、琏溪河、塔溪河等一批省级幸福河湖,秋浦河更是在2019年荣获水利部颁发的“‘助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长江’全国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美丽河流”荣誉称号,2022获水利部颁发的第二届“最美家乡河”荣誉称号。
为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保证申报工作公正合理,决定自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0日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
电话:0566-6027030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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