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23年11月,一女士反映,其于10月份在池州市石台县某家具店内消费2000多元购买了一张实木儿童床,安装时发现床是压缩板材,要求退货或换货,与商家协商退货无果,希望消保委介入帮助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诉后,石台县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一女士取得联系。经了解,该女士并不是直接在某家具店购买的儿童床,而是与另一家装修公司签有装修协议,总费用共计14万元左右,其中协议中约定的家具费用共计2万元左右,该儿童床是由装修公司在某家具店购买,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未约定家具的材质。经调解,核定此儿童床价格为1785元,需要退还的1785元的费用,该笔费用将由该装修公司在结清装修余款时予以扣除。
【案例评析】
该案是一起因装修合同约定不明引发的消费纠纷。消费者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未明确家具材质,只笼统写包家具几件套共计2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现在随着生活条件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购置新房时候选择装修公司全包或半包,其中,装修合同不明,对具体项目、具体材质未明确,装修公司随意搪塞,偷梁换柱,消费者看不懂装修是否合格,也分不清装修材料与报价单是否一致,装修时一头雾水,临时抱佛脚恶补装修知识又来不及,这种情况最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石台县消保委温馨提示:消费者在选择装修公司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装修公司,另外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对装修项目、装修材料等一定要明确,在选购家具的时候一定要向商家询问清楚家具的具体材质,并且要求其在合同上标注清楚,以免后期产生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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