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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小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小河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28
废止日期:
关于小河镇政府机关干部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16:51 来源:小河镇党建办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党(总)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政府机关干部的工作作如下分工:

胡晓兵: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协管农业农村工作;

郝海明:社会综合治理中心主任,负责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工作,协管自然资源和规划、城乡建设工作

周明亮:为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为民服务中心工作,协管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和应急管理工作

徐华久:财政办主任,负责财政办公室工作;

潘晨曦:妇联主席、政府出纳,负责妇联工作,从事政府财务、固定资产登记工作;

艾久鸣:党政办主任,负责党政办、文旅、食药等工作

吴红平:主持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协管文明创建、环卫一体化等工作

 盼:党建办主任、组织员,负责党建办工作;

 岩:经济发展办主任、统计员,负责经济发展办工作。

 :乡村振兴办主任,负责乡村振兴办工作;

吴杰琛:村镇规划建设办副主任,从事城建、环卫一体化工作;

巩逸德:财政办副主任,从事财政办有关工作;

宋昌龙:财政办副主任,从事财政办有关工作;

邵文质:乡村振兴办主任,负责项目工作;

 乡村振兴办副主任从事项目民生工程、交通等工作;

 凯:党建办副主任、组织干事,从事基层党建工作;

朱文学:负责政法维稳、综治调解等工作;

 恒:党政办工作人员从事政法维稳、综治调解等工作;

王武凯:纪委专职工作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方志文: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从事农业农村等工作;

倪贝贝:党政办工作人员,从事劳动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查袁霞:党政办工作人员、人大秘书、宣传干事,从事人大、宣传、档案、保密等工作;

吴云飞:党政办工作人员武装干事,从事武装、退役军人服务、应急管理等工作;

 青:党政办工作人员,从事卫健、教育、关工委、老教委等工作。

卞紫妍:党建办工作人员,负责团委工作,从事统战、工商联、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

 岚:财政办工作人员;

沙吟雪:财政办工作人员政协联络员;

林念蔚:财政办工作人员、工会干事

 涛: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协助统计、工业、企业、招商引资等工作

 芮: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民政等工作;

 慧: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从事乡村振兴工作;

 菲:党建办工作人员,从事基层党建工作;

梅国平: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农业机械推广及农机安全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农业三项补贴、中心服务大厅及农村改厕等工作

唐朝霞:残联理事长、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残联工作;

苏毓钧: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水利工作;

 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农经工作;

杨晓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茶叶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安全及茶产业相关工作;

志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水产等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和质量安全监管及其相关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及检测、渔政管理等工作;

 灿: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

陈蔚庆: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民政等工作

 骏: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从事项目等工作

徐庞清: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从事环保、村镇规划建设等工作

张程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从事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凯: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从事水利,协助美丽乡村等工作

 千: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从事乡村振兴、协助项目工作;

 倩:财政办工作人员

 倩:财政办工作人员;

王海燕:党政办工作人员,从事政务平台、电子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

 瑾:为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从事劳动保障、政务服务工作;

 晴:司法所工作人员;

 :司法所工作人员;

 金:主持梓丰村工作,暂不分工;

王笑影:党建办工作人员,在外挂职,暂不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