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林业站、国有林场、牯牛降保护站、行政执法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全面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发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建立森林资源管理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并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森林资源管理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预防违法违规破坏森林资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高监管成效。
二、工作内容
(一) 巡查监管范围。全县范围内的森林资源日常巡查监管及已批建设项目的红线监管。重点包括擅自开垦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盗伐滥伐等违法违规情况,同时对已批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加强用地红线管理,避免违法违规侵占。
(二) 巡查监管职责分工。森林资源巡查监管实行属地管理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原则,行政执法队、各林业站、国有林场、牯牛降保护站负责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基层林业站所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日常管理的巡查工作,落实生态护林员职责,积极发现相关线索,及时上报县林业局并移交行政执法队查处。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上报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和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并将辖区内问题线索的发现查处整改情况上报县林业局。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汇报问题线索及查处整改情况。细化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森林资源管理日常巡查制度推深作实。
(二)狠抓日常监管。在年度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开展的同时,各林业站工作人员、护林员加强日常的巡查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全面掌握森林资源状况。要将森林督查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边查边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规范有效的涉林案件管理台账、卷宗。
(三) 开展定期调度。为确保森林资源管理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取得实效,县林业局每月对各地发现问题及查处整改情况进行调度,各单位确定联络员一名,每月20日前报送本月日常巡查问题清单(无问题也需上报 ),请加盖公章后报送县森林资源管理股。
(四)严格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全面排查行动结果真实准确。对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 1.森林资源日常巡查监管问题清单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