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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石教体教〔2024〕10 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18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教育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8 09:56 来源:教育股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教体教〔2024〕10 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教育年检

工作的通知

各民办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办教育办学行为,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根据最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市相关要求,决定在4月份开展2023年度民办教育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工作时间

2024年4月,具体时间提前通知。

二、年检对象

新世纪幼儿园、成诚幼儿园、金山阳光幼儿园。

三、年检内容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及教育部、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年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民办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以此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端正办园思想,增强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监督、值班接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

2.认真排查。各民办幼儿园根据年检内容提前进行自查。自查主要围绕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春夏传染病防治等工作措施是否到位、封闭管理工作是否到位、接送制度是否严格、安全教育是否适时、饮食饮水卫生管理是否认真、小学化是否存在等重点领域,认真查找,立行立改。

3.及时上报。各民办幼儿园对照检查内容(附件1)逐一自查评分,如实填写,自查到问题的及时整改。及时填报《石台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报告书》(附件2)和《池州市民办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石台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报告书》和《安徽省池州市民办学校(幼儿园)基本情况登记表》需报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电子版在3月22日前报县教体局教育股。联系人:李克武。

附件:

1.2023年度石台县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考核细则

2.石台县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报告书(2023年度)

3.池州市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