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入排查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助力生态强县的建设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摒弃侥幸心理,增强忧患意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防范生态环境领域“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发生,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筑牢生态环境安全根基。
二、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治,重点围绕危险废物、核与辐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地块、涉环保项目“邻避”等领域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
三、排查领域
(一)涉危险废物企业
进一步巩固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成果,重点排查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含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豁免管理单位)和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可能存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的其他单位。
排查内容:一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要求;二查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三查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鉴别情况,督促产废单位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四查豁免条款使用情况,对豁免环节、豁免条件、豁免内容使用不当的企业,责令整改,依法查处;五查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建设及运行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六查是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等全流程管理制度。(牵头科室:自然生态保护科;配合科室:执法中队)
(二)涉核与辐射领域
对全县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排查中高风险放射源和工业辐照加速器、X射线移动探伤等高风险Ⅱ类射线装置。
排查内容:一查安全防护设施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核实其有效性;二查放射源安全,检验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设备工作状态,检查移动探伤现场作业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三查工业辐照加速器安全设施改造情况,检查安全标识标牌规范性、联锁装置设置情况。(牵头科室:辐射安全管理科;配合科室:执法中队)
(三)饮用水水源地
对乡镇级以上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覆盖开展排查。
排查内容:一查结合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零行动”,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二查是否存在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三查原住居民住宅是否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四查是否存在畜禽养殖、网箱养殖、坑塘养殖、水面围网养殖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行为。(牵头科室:水生态环境科;配合科室:执法中队)
(四)污染地块
重点排查纳入优先监管地块清单中的地块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表明存在污染的建设用地地块。
排查内容:一查尚未开展重点监测的优先监管地块是否落实制度管控措施;二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是否存在违规开发利用的情况;三查污染地块是否按要求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牵头单位:自然生态保护科)
(五)涉环保项目“邻避”
重点排查以垃圾填埋、辐射类等涉环保项目引起的“邻避”问题。
排查内容:对以垃圾填埋、辐射类等涉环保项目是否严格项目环评准入、运营单位是否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加强执法监管、是否积极宣传引导、是否做实舆情化解。(牵头单位:辐射安全管理科;配合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执法中队)
四、有关要求
(一)监督检查。各科室要严格落实排查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排查整治“隐患、措施、时限、责任”四项清单,并于每季度末汇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清单》(见附件2),经审核后上报市局各相关科室及执法支队,同时抄报县政府。
(二)落实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涉嫌安全生产隐患线索,要及时通报县应急管理部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标准等要求;对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染地块的整改方案,组织论证后实施,切实做好清单化闭环式整改。
(三)总结提升。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和能力,并于2024年底前向市局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此后,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季度末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汇总表》、《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任务清单》上报市局各相关科室及执法支队,同时抄报县人民政府。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要第一时间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3),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消防救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企业开展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核实、排查,各分管领导要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做到查实、查细、查深、查全。
(三)强化宣传引导。落实环境信访有奖举报制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各类环境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线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池州市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