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机关的总目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情况,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以及公示公开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保障措施到位。一是印发《石台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教育规划。二是石台县统计局年初制定了《石台县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安排各股室根据计划安排抓好各项统计法治工作。三是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调整充实了统计执法人员,有3名持证人员专项负责统计执法工作。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由执法人员负责落实组织和协调工作,从根本上保证了对统计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是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根据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实施方案》(石法办〔2022〕4号)要求,县统计局制定我局法律顾问制度,并与程千胜律师事务所对接配备2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且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的公职律师,在作出重大决策和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听取公职律师的意见建议,有效发挥公职律师的顾问作用。五是依规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配强工作力量,使法制审核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等工作要求配备审核人员1名。
(二)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我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股室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股室职责关系,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制定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对外公示,严格按照行政权责事项运行流程图办理。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现共有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3人(年末退休1人),使用的是安徽省统计系统统一的法律文书,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自评自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专业和法治人员对统计案卷进行核查,经核查我局统计执法检查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符合法定程序,都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立卷归档,执法案卷全部合格。
(四)常态化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将《统计法》、《安徽省统计管理监督条例》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纳入县委党校教学内容,着重宣传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统计法》的规定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法律责任。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2023年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5次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汇编》等相关法律法规,2次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二是组织专业人员具体学。在局党组会和职工会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精神10余次。三是带领基层统计人员深入学。在各专业业务培训会上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册,严禁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统计造假等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
(五)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持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数据质量核查,联合部门多次开展统计督查。2023年分三批次,随机对工业、商贸、投资项目等15家网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工作。未发现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日等有利时机,认真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抓住每年的12月4日全国法治宣传日,12月8日《统计法》颁布日,积极与各类节日如中秋节、农耕节想结合,沿街悬挂横幅,设立宣传咨询点等进行宣传,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使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统计法治意识明显提高,统计执法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二是结合经普宣法。通过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纵向互动,在人流集中场所悬挂横幅、LED滚动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覆盖的面上宣传。并与当地宣传部门沟通,利用媒体、网站等媒介平台开展经普和统计法治宣传。三是主动上门宣法。组织开展进企业与进村入户活动,坚持“送法上门”,上门发放统计普法资料,面对面宣传经普工作。同时利用各专业年报会和举办统计人员培训班开展统计法法律法规培训,讲解统计法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宣传有待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宣传频率不高,宣传方式单一化。二是统计力量薄弱,执法力度有待强化。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学习,增强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召开局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二是组织职工参加干部网络学院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推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组织局党员干部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提高站位,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政府统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法治统计建设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法治统计建设具体实施和推进工作。二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带头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宪法、民法典和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学习的主要内容,利用普法讲座、法治培训、考试、知识竞赛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三是确保成效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文件精神,制定《关于印发石台县统计法治宣传“八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石台县统计局2023年八五普法工作计划》,切实做到责任清、事项明。紧扣经济运行、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把法治理念贯彻到各环节,完善并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规范性和执法效能,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三)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二是坚持信息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及时公布党务、政务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提升法治意识。
(四)学用结合,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坚持常态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统计法》等重点法律法规。二是坚持在党组会、干部职工会、主题党日学习会上进行法律宣讲,2023年开展法治集中学习20余次,切实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三是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季度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五)大力执法,提升守法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筑牢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防线。一是坚持普法与业务相结合。结合专项调研、统计报表报送等活动,开展事前学法普法,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实现普法与专业业务相结合。2023年,县统计局举办业务培训20余次,培训500余人次,累计检查指导企业80余家。二是重点做好“双随机”执法检查。印发了《关于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抽取了15家“五上”企业,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有效的提高了我县统计数据质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按照“逢检必宣法”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深入相关企业,做好统计违法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法制法规宣传效果。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4月14日,我县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行动推进会,制定印发《石台县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的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作出具体工作布置。根据省、市统计局统一部署下,结合任务清单及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我县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
四、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依法统计意识。结合县局开展的统计规范化再提升验收、服务千企等活动,常态化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服务。二是加强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持续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每月加强对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即报即审工作,建立健全数据质量监控预警机制。对联网直报企业数据修改值较大、数据匹配性较差、当月增幅变动异常等现象及时跟进督促检查。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继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统计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努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基层统计基础工作,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加强源头数据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台账、原始记录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数出有源有据。四是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打击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严厉打击统计违法行为,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为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