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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5
废止日期: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05 09:58 来源: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应急〔2024〕4号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应急指挥中心):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业经县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2日

 

 

 

 

 

抄送:市应急管理局

 

 

 

 

 

 

 

 

石台县应急管理2024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监督检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矿安〔2021〕168号)等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编制目的及工作目标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行政执法合法、规范、公正、透明,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突出监督检查重点,依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编制办法(试行)》《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安徽省工贸行业非高危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意见(试行)》《池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

(二)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三)本部门监管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四)道路交通状况、执法车辆和技术装备、执法经费情况。

(五)其他影响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因素。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四、监管对象基本情况

非煤矿山。全县现设有采矿权5家,位于县域西部2个乡镇(丁香镇1家,小河镇4家),均为山坡露天矿,开拓方式均为公路运输开拓。按所处状态划分:未建1家(大型、钒矿、位于丁香镇),生产1家(大型),基建1家(中型),停产1家(小型),采矿权待注销1家(小型);按矿种划分:金属矿1家(未建),非金属矿4家(1家生产、1家基建、1家停产、1家采矿权待注销)。

危化行业。全县共计1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均为加油站,其中3家为柴油加油站),均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备案。

烟花爆竹。全县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346家。

工贸行业。全县共有91家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工贸企业(附件4:《2024年石台县工贸企业名录库》),其中A类工贸企业9家,B类工贸企业82家。

五、监督检查力量

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在编在岗3人。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应急指挥中心)事业编制13名,在编在岗10人。目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职责的执法人员3人,实际纳入2024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的执法人员为3人,占安全生产监管在册执法人员数的100%。

六、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总法定工作日包括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即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2024年全年366天,共52周2天,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法定工作日251天。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具备执法资格并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数量=251×3=753个。全年总法定工作日753个,非执法工作日215个、其他执法工作日335个、监督检查工作日203个(其中重点检查工作日167个、一般检查工作日36个、分别占比82.2%、17.8%)。

(一)重点检查安排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将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非煤矿山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2.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

3.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

4.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

5.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一般检查安排

 2024年,县应急管理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以下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一般监督检查:

1.本部门负责的重点监督检查单位以外的生产经营单位;

2. 根据市县“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中涉及本部门需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

3.其他应当纳入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七、监督检查计划的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严格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工作衔接。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监管工作部署和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及时报批备案。

(二)加强执法过程监管。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监督检查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保持执法公正性和规范化水平。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并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三)加强执法信息宣传报道。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站、信息简报等载体,及时将执法活动形成的好经验和做法进行通报公开。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违法行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通过媒体和网络予以曝光。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治意识。

 

 

 

附件: 1.2024年度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统计表、

2024年本地非煤矿山分类情况表、2024年非煤矿山领域检查单位名录库

3.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

4.2024年石台县工贸企业名录库


附件1:

 

2024年度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企业基本情况

非煤矿山。全县现设有采矿权5家,位于县域西部2个乡镇(丁香镇1家,小河镇4家),均为山坡露天矿,开拓方式均为公路运输开拓。按所处状态划分:未建1家(大型、钒矿、位于丁香镇),生产1家(大型),基建1家(中型),停产1家(小型),采矿权待注销1家(小型);按矿种划分:金属矿1家(未建),非金属矿4家(1家生产、1家基建、1家停产、1家采矿权待注销)。

危化行业。全县共计1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均为加油站,其中3家为柴油加油站),均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无经营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备案。

烟花爆竹。全县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346家。

工贸行业。全县共有91家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工贸企业(附件4:《2024年石台县工贸企业名录库》),其中A类工贸企业9家,B类工贸企业82家。

二、工作日的确定及说明

(一)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753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监督检查人员数量=(366-104-11)×3=753个工作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的确定(203个工作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包括重点检查工作日和一般检查工作日。

1.重点检查工作日(167个工作日)

1)非煤矿山(36个工作日)

对1家生产矿山企业1家基建矿山企业每季度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3人参加(视情况邀请专家),每检查1个工作日复查0.5个工作日,需:2×4×1×3×1+2×4×1×3×0.5=36个工作日。

2)工贸行业(81个工作日)

对列入《2024年石台县工贸企业名录库》(附件4)的9A类工贸企业执法检查,每家企业全年安排检查2次复查2次,每次检查1个工作日复查0.5个工作日,每次3人参加(视情况邀请专家),合计9×2×1×3+9×2×0.5×3=81个工作日。

3)危化品、烟花爆竹(50个工作日)

对列入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见附件3)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年共10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9家(加油站)、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  

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年安排检查2次复查2次,每次3人,每次检查1个工作日复查0.5个工作日,需1×2×3×1+1×2×3×0.5=9个工作日;

9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全年安排检查1次、复查1次,每次3人,每次检查1个工作日复查0.5个工作日,需9×1×3×1+9×1×3×0.5=40.5个工作日;

合计:9+40.5=49.5个工作日(实际安排50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36个工作日)

1)非煤矿山(2个工作日)

1家停产矿山,按每半年检查1次计算,每次选派2人,每次0.5天,计1×2×2×0.5=2个工作日。

2)工贸行业(17个工作日)

对列入《2024年石台县工贸企业名录库》(附件4)的82B类企业开展年度随机抽查,抽取比例定为20%(共17),每年检查1次,每次选派2人(视情况邀请专家参加),每家企业用时0.5个工作日,需要:17×1×2×0.5=17个工作日。

3)危化品、烟花爆竹(17个工作日)

根据市县“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需对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1家危化品经营企业(加油站)进行抽查,每次2人,每家企业用时1个工作日,需要:2×2×1=4个工作日。

在乡镇检查的基础上,全年对346家烟花爆竹零售店随机抽查不少于50家,并适时组织复查,每次2名执法人员参加,每用时0.125个工作日,共计50×2×0.125=12.5个工作日。

合计:4+12.5=16.5个工作日(实际安排17个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335工作日)

1.非煤矿山(102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36个工作日)。

每月安排1.5天时间,2人参加,进行文件起草印发、行政执法统计、督促指导隐患整改、应急预案备案、整理档案以及报送报表、总结、报告等,共需工作日:1.5×2×12=36个工作日。

2)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8个工作日)。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信访和事故隐患及违规、违法行为举报核查和回复工作,全年按4次计,每次2人参加,工作1天,共需工作日:4×2×1=8个工作日。

3)参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和陪同县领导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检查督查或调研(12个工作日)。

全年按4次计,每次2人参加,每次1.5天。共需工作日:4×2×1.5=12个工作日。

4)配合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矿山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创建等工作(4个工作日)。

全年按2次计,每次2人参加,每次1天。共需工作日:2×2×1=4个工作日。    

5)非煤矿山停工停产报备、复工复产现场验收、材料审核工作(9个工作日)。

从制发文件、现场验收到材料审核,全年按3件办理件计算,每次3人参加,每次1天。共需工作日:3×3×1=9个工作日。   

6)组织或参加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和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个工作日)。

组织或参加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按2次计,每次派3人参加,每次1天。共需工作日:2×3×1=6个工作日;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按1起计,3人参加,每起5天。共需要工作日:1×3×5=15个工作日;

合计6+15=21个工作日。

(7)参加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非煤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6个工作日)

2024年预计非煤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家、非煤矿山安全设施竣工验收1家。每次派2人参加,每次1天。共需工作日:3×2×1=6个工作日。

(8)机动监管工作日(6个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计划安排机动监管工作日为6个工作日。

2.工贸行业(140个工作日)

1)处理股室相关业务工作(48个工作日)

每月占用2天时间,2人参加,起草转发相关文件、各类报表、总结、档案整理等,共需工作日2×12×2=48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直报系统等各类信息化平台信息报送工作(6个工作日)

每月0.5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共需工作日:0.5×12×1=6个工作日。

3)隐患登记建档、协调、跟踪督办整改等工作(12个工作日)

每月1个工作日,安排1名工作人员,共需工作日:1×12×1=12个工作日。

4)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工作(15个工作日)

根据近3年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预按1起计,从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撰写报告、督促落实处理意见、档案归集、后期案件办理等环节,每个案件需要3人,每人工作5日。共需工作日:1×5×3=15个工作日。

5)办理工贸企业行政处罚案件(20个工作日)。

全年按2起案件计,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案件办理、归档等工作,每个案件的办理预计5个工作日,共需工作日:2×2×5=20个工作日。

6)办理工贸企业行政执法案件行政复议、听证等工作(2个工作日)

全年按1起计,2名人员参加,每次1个工作日,共需工作日:1×2×2=2个工作日。

7)组织开展或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3个工作日)

组织开展或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1次,3人参加,工作1天,共需工作日:1×3×1=3个工作日。

8)参加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或督查(12个工作日)

    参加县安委会(县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或督查,全年按2次计,每次2天,3人参加,共需工作日2×2×3=12个工作日。

9)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16个工作日)

根据《池州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执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每年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县8个乡镇,每个乡镇安排1天,2人参加,共需工作日:8×1×2=16个工作日。

10)机动监管工作日(6个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计划安排机动监管工作日为6个工作日。

3.危化品、烟花爆竹(93个工作日)

1)处理股室相关业务工作(24个工作日)。

每月占用1天时间,2人参加,起草或转发相关文件、行政执法统计、报表、总结、信息报送、档案整理等,共需工作日 1×2×12=24个工作日。

(2)应急演练及应急预案备案工作(9个工作日)。

开展或参与1次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救援演练,安排3名工作人员,每人工作2个工作日,共需工作日1×3×2=6个工作日。

预计全年受理应急预案备案申请6次,安排1名工作人员,每人工作0.5天,共需工作日6×1×0.5=3个工作日。

总计:6+3=9个工作日。

(3)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举报核查、案件的查处(40个工作日)

参考近3年的举报或案件查处情况,全年按4件计算,每次安排2名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案件办理等工作,每件预计5个工作日,共需工作日4×2×5=40个工作日。

(4)与县直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9个工作日)

全年按3次计,每次1个工作日,3名工作人员参与,共需工作日:3×1×3=9个工作日。

(5)办理行政复议或行政应诉(4个工作日)

全年按1次计,安排2名工作人员,每次2个工作日,共需工作日:1×2×2=4个工作日。

(6)机动工作日(7个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计划安排机动监管工作日为7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215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116个工作日)

学习,每人每月1.5天,需要1.5×12×3=54个工作日;

培训,每人每年3天,需要3×1×3=9个工作日;

考核,每人每年1天,需要1×1×3=3个工作日;

会议,局领导每人每周0.5天,需要0.5×52×1=26个工作日;其他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天,需要1×12×2=24个工作日,合计:26+24=50个工作日;

共计54+9+3+50=116个工作日。

2.参加党群活动(36个工作日)

每人每月参加党支部学习和其他党群活动1天,需要: 1×12×3=36个工作日。

3.联系村乡村振兴(5个工作日)

赴联系村开展乡村振兴相关工作5天,1人参加,需要:5×1×1=5个工作日。

4.法治政府、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文明创建等其他相关工作(24个工作日)

每人每月处理相关工作1天,2人参加,需要:1×2×12=24个工作日。

5.病事假、法定年休假、育儿假、探亲假、婚(丧)假(34个工作日)

法定年休假:2人工龄满10年,休假10天,计2×10=20个工作日, 1人工龄未满10年,休假5天,计1×5=5个工作日。共计25个工作日。

病事假、育儿假、探亲假、婚(丧)假:按每人每年3天计算,计3=9个工作日。

合计25+9=34个工作日。

6.机关值班(0个工作日)

由于日常工作日值班为夜班、节假日排班,工作日白班均在岗,3人机关值班不占工作日。

 

 

 

 

 

 

 

 

 

 

 

 

 

 

 

 

 

 

 

 

 

 

 

附件2:

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统计表

项目内容

工作日数

监管独立  生产数统数

监管非煤 矿山企业数

总法定工作日

202

——

——

监管执法工作日

合计

140

占总法定工作日的69%

1.对重点检查单位开展监管执法

36

——

——

2.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非煤矿山进行监管执法

2

3.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36

4.实施行政许可

0

5.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0

6.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

8

7.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4

8.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

2

9.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6

10.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0

11.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0

12.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

的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21

13.其他需要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

25

非监管执法

合计

62

占总法定工作日的31%

1.机关值班

0

——

——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

39

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

0

4.参加党群活动

12

5.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

11

6.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节假日

0

 

 

2024年本地非煤矿山分类情况表

单位(盖章):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非煤矿山类型

非煤矿山总数(座)

非煤矿山独立生产系统数量(处/座)

监管重点内容

监管执法周期

总计

地下矿山

露天矿山

尾矿库

取得有效采矿权的矿山

3

3

0

3

三年内关闭退出的矿山(尾矿库)

0

0

0

0

0

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在建矿山(尾矿库)

1

1

0

1

0

 

 

取得安全设施设计批复的停建矿山(尾矿库)

0

0

0

0

0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矿山(尾矿库)

1

1

0

1

0

安全管理、现场管理

一年4

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停产矿山(尾矿库)

1

1

0

1

0

 

一年2

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尾矿库)

2

2

0

2

0

安全管理、现场管理

生产矿山一年4停产矿山一年2

本年度重点监管执法矿山(尾矿库)

2

2

0

2

0

安全管理、现场管理

一年4

本年度一般监管执法矿山(尾矿库)

1

1

0

1

0

 

 

本年度监管执法矿山(尾矿库)总数

3

3

0

3

0

 

 

分管负责人:柯磊      填表人:孙智超          填表人电话: 0566******11             填表日期: 2024  2 20 

填表说明:

1.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建立由本部门重点监管执法和一般监管执法的非煤矿山企业工作台账。

2.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对本地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研判的结果,确定各类矿山监管重点内容。

3.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尾矿库)=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矿山(尾矿库)+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停产矿山(尾矿库);本年度监管执法矿山(尾矿库)总数=本年度重点监管执法矿山(尾矿库)+本年度一般监管执法矿山(尾矿库)。

4.本表各项内容填写后应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左上角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2024年非煤矿山领域检查单位名录库

序号

企业名称

住所或地址

行业领域

备注

一、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

石台县创亿矿业有限公司安徽省石台县泉坑电石用灰岩矿

小河镇郑村村

露天矿山

 

2

池州万方矿业有限公司石台县栗阳熔剂用白云岩、石灰岩矿

小河镇栗阳村

露天矿山

 

二、一般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1

安徽竹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岭建筑石料矿

小河镇梓丰村

露天矿山

 

 

 

 

 

 

 

 

 

 

附件3:         

2024年度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检查

企业名录库

 

重点检查安排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序号

企业名称

行业领域

所在乡镇

备注

1

石台县宏运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

烟花爆竹批发

仁里

 

2

石台县仙寓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

仙寓

 

3

石台县珂田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

仙寓

 

4

中石化石台县殷石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

矶滩

 

5

中石化石台县大演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

大演

 

6

中石油石台垄上加油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

仁里

 

7

德上高速洪岭服务区加油站东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

横渡

 

 

 

 

8

德上高速洪岭服务区加油站西站

危险化学品经营

横渡

 

9

石台县莘田供销社柴油加油点

危险化学品经营

小河

 

10

石台县小河红石柴油加油点

危险化学品经营

小河

 

 

 

 

附件4:

2024年石台县工贸企业名录库

91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9家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规模

行业风险类别

安全管理类别

执法
层级

小河镇19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3

1

石台县牯牛水泥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涉及有限空间

A

县级

2

石台县金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涉及有限空间、粉尘涉爆

A

县级

3

池州凯尔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涉及有限空间粉尘涉爆

A

县级

4

石台县金兴钙业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B

乡级

5

石台县红石商贸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6

石台县狮山食品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7

石台县牛霖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纺织

小型

 

B

乡级

8

池州市依尚依服饰有限公司

纺织

微型

 

B

乡级

9

石台县威尔斯皮具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10

石台瑞达丰工艺品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11

石台华锋皮具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2

石台县普安达皮具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3

池州一品雅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4

石台县小河河顺鞋面加工厂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5

石台县小河佳佳饮品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6

炫之彩皮具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7

石台县牯牛降新兴制罐厂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8

石台县宏拓针织有限公司

纺织

小型

 

B

乡级

19

安徽中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仁里镇16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4

1

安徽省石台成龙木业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涉及有限空间、粉尘涉爆

A

县级

2

石台县惠诚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涉及使用危险化学品

A

县级

3

安徽一帆竹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涉及粉尘涉爆

A

县级

4

池州宇诺工艺品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涉及粉尘涉爆

A

县级

5

安徽鸿凌智能仪表科技有限公司

机械

小型

 

B

乡级

6

池州中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B

乡级

7

天方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8

石台县金钱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小型

 

B

乡级

9

池州石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B

乡级

10

安徽富硒源饮品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1

石台润丰水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2

池州市金乐邦家具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3

石台县中制衣有限公司

纺织

小型

 

B

乡级

14

安徽卅井光学产品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5

石台县广生木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6

石台县华通家具一厂

轻工

微型

 

B

乡级

七都镇22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1

1

安徽俊森家具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涉及粉尘涉爆

A

县级

2

石台县成塔砂石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B

乡级

3

安徽大岭峡谷饮料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4

安徽鑫富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B

乡级

5

石台县三九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

微型

 

B

乡级

6

安徽天下四方塑业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7

安徽省段家木竹工艺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8

石台县浩嘉家具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9

安徽省欧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0

石台县竹韵竹木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1

石台县七都镇鱼龙工艺车木厂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2

安徽姚大山茶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3

安徽省徽小妹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4

石台县益海商贸有限公司

商贸

小型

 

B

乡级

15

石台县七井山硒泉饮品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16

石台县七都镇好太太锅巴加工厂

轻工

微型

 

B

乡级

17

石台县徽品坊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18

石台县睿兴服装厂

纺织

小型

 

B

乡级

19

石台县七都镇鑫兴服装厂

纺织

微型

 

B

乡级

20

石台县七都镇鞋帮厂

轻工

小型

 

B

乡级

21

石台县宏鑫鞋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22

石台县七都镇六都鞋帮厂

轻工

微型

 

B

乡级

仙寓镇8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0

1

安徽硒泰食品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2

安徽云硒润华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3

石台县诚信新型墙材有限责任公司

建材

微型

 

B

乡级

4

石台冬霞棉鞋加工厂

轻工

小型

 

B

乡级

5

石台县永胜鞋厂

轻工

小型

 

B

乡级

6

石台县仙寓镇星火鞋厂

轻工

小型

 

B

乡级

7

安徽米鹤清酒酿造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8

安徽石云硒泉饮品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丁香镇10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1

1

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竹炭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小型

涉及有限空间

A

县级

2

安徽省石台县日新茶叶实业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4

石台县昌兴水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建材

小型

 

B

乡级

4

池州丰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5

石台县储氏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建材

微型

 

B

乡级

6

石台县阳欣服饰有限公司

纺织

微型

 

B

乡级

7

石台县艺亿箱包制造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8

石台县佳佳制衣厂

纺织

微型

 

B

乡级

9

石台县丁香镇姐妹缝纫加工厂

纺织

微型

 

B

乡级

10

石台县丁香服装厂

纺织

微型

 

B

乡级

横渡镇5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0

1

石台县广兴水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建材

 

B

乡级

2

石台县永超木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3

石台县鸿跃竹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4

石台县鸿福刷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5

石台县生态旅游实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矶滩乡5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0

1

池州市天方富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2

上海强狮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石台分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3

石台县同庆无纺布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4

石台县堂龙雨具厂

轻工

微型

 

B

乡级

5

石台旺鑫食品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大演乡6家、其中A类工贸企业0

1

安徽石台县西黄山茶叶实业有限公司

轻工

小型

 

B

乡级

2

安徽省牯牛降服饰有限公司

纺织

小型

 

B

乡级

3

石台东隆汇泉矿泉水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4

安徽氢硒康泉水业有限责任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5

池州香檀别院硒产品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

6

安徽三正硒泉水业有限公司

轻工

微型

 

B

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