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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部门解读】石台县住建局解读《石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27
废止日期:
【部门解读】石台县住建局解读《石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办法》
发布时间:2024-01-27 11:44 来源:石台县住建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期,《石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已发布实施,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住建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修改的背景和依据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2004年10月12日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8月21日通过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以及《石台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对本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对相应的管办法进行修改。通过此次修改,《办法》内容更详细,更具有操作性,对工程价款结算编制、审核工作,更具有指导意义。                

三、研判或起草过程 
      (一)承办部门调研、起草等情况。

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对政府管理办法实施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讨论,就实施过程中工程结算编制、审核等存在的问题,我局对《石台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更全面具体,具有可操作性。2023年11月21日-12月21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12月22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12月24日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3年12月25日,《石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办法(修订稿)》业经县政府第3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月22日正式印发。

(二)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拟定征求意见稿后,于2023年11月21日-12月21日,在政府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工作目标 

《石台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办法》修改,修补了政府投资项目在结算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结算。 
      五、主要内容

进一步规范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编审工作,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资金安全高效实用,与《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均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与其他管理办法保持一致。

主要内容共十八条:对政府投资定义、发、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事项、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工程变更价款调整、属包工包料的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工程结算的条件、程序、工程结算应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办法对工程价款结算未有规定事项,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7〕138号)、《安徽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办法》(建市规〔2023〕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为限定工程结算时限,增加了施工过程结算的政策依据。 

七、保障措施

进一步规范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编审工作,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保证资金安全高效实用。

八、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咨询电话:0566-602782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解读单位:石台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