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已发布实施,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由县住建局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修改的背景和依据
2019年4月1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财政部、建设部2004年10月12日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4年8月21日通过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及《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对本县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进行修改,由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各部门对相应的管办法进行修改。通过此次修改,《办法》内容更详细,对拆分工程变更、规避政府审批做出明确规定,对工程变更、审批工作,更具有指导意义。
三、研判或起草过程 (一)承办部门调研、起草等情况。
由发改部门牵头,组织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对政府管理办法实施过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讨论,就实施过程中工程结算编制、审核等存在的问题,我局对《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办法》更全面具体,具有可操作性。2023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4日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和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3年12月25日县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1月22日正式印发。
(二)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拟定征求意见稿后,于2023年11月21日-12月21日,在政务公开网站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四、工作目标
《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修改,修补了政府投资项目在工程变更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行为。
五、主要任务
与《石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均明确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范围,与其他管理办法保持一致。增加了实施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修改该了预算编制的依据,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作为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增加了项目重大变更的处理流程,进一步控制涉及重大变更的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
增加了实施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修改该了预算编制的依据,将审查合格的施工图作为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增加了项目重大变更的处理流程,进一步控制涉及重大变更的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
七、保障措施
进一步规范县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工作,加强工程变更审批管理,保证资金安全高效实用。
八、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咨询电话:0566-602782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解读单位:石台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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