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规定,经审核,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社局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566-6020559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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