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台县聚焦“五控”措施,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2023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3%,相比2022年上升2.2个百分点,SO2、NO2、O3、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7.5%、33.3%、5.3%、4.3%。
强化“控尘”。建立重点区域建筑拆迁工地、道路及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源清单,住建、环保、城管部门建立联合巡查机制,紧盯建筑工地围墙喷淋设置及开启情况、现场建筑堆料覆盖和渣土清运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巡查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控“六个百分百”要求,共联合检查工地30余次,立案处罚5起。提高道路扬尘洒水降尘频次,严控道路扬尘污染。
强化“控气”。采取全面摸底和重点督查方式,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废气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完成3家企业VOCs低效处理设备升级改造。推进5家企业纳入污染源用电监控系统,2家炉窑企业在线监控设备联网。常态化开展主城区餐饮油烟污染整治行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宣传督导,实行“一户一档”,新开餐饮商户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达100%。
强化“控烧”。制定禁烧工作方案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禁烧监管体系,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法律法规和综合利用政策,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频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在人员集中和醒目位置张贴秸秆禁烧标语、条幅102条,发放宣传单页4.4万余份,发送禁烧短信45万条,实现2023年国家、省级卫星遥感“零火点”。
强化“控车”。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区域划定,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立案处罚1起,新增完成156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对全县加油站的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帮扶存在问题的加油站完成整改工作。积极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完成8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积极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检查,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健康发展。
强化“控煤”。建立散煤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取缔散煤经营,加强散煤经营户取缔后巡查,防止已取缔散煤经营户死灰复燃,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监管的模式,实现禁燃区内散煤等高污染燃料清零。持续开展锅炉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掌握锅炉底数和现状,燃煤锅炉已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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