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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404-00109 组配分类: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1
废止日期:
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4-01 09:09 来源:池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行业
名称
任务名称 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配合
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
对象
检查
主体
责任
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
安排
备注
1 旅行社 2024年度全省旅行社及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全省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企业及平台、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全省旅行社(不含分支机构)约2000家,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4年4月至11月 省级统一发起,市、县、区不再另行发起、按照省级要求开展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 旅行社租(使)用的旅游包车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检查;旅行社使用的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检查。
2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2024年度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检查;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对虚假广告的行政检查;对其他违法广告行为的行政检查。 全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4月至10月
3 电影院 2024年度全市电影院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检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全市电影院 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部门。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4月至10月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4 印刷企业 2024年度全市印刷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印刷企业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全市印刷企业 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4月至10月
5 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2024年度全市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 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全市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4月至10月
卫生健康部门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024年度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许可证及经营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 信息网络及治安安全检查;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检查 全市互联网上网服务企业 市、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公安部门、消防救援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发起,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按职责分工指导。 全省约2600家,按10%比例随机抽取。 2024年4月至10月 省级统一发起;市、县、区不再另行发起、组织实施检查。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7 营业性演出 2024年度全市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检查;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公安部门 治安安全情况检查 全市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 市、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文化和旅游、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10%),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4月至10月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8 文化艺术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 2024年度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质、培训行为的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价格行为检查;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全市文化艺术类非学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市、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的比例抽取,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守信)、信用风险一般(B警示)、信用风险较高(C失信)、信用风险高(D严重失信)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2024年4月至10月
消防救援部门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9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2024年度全省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公安部门 网络安全保护基数措施检查 全市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公安部门。 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发起,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比例抽查。 2024年4月至10月
10 艺术品经营 2024年度全省艺术品经营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情况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情况检查。 全市艺术品经营单位 市、县、区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比例抽查。 2024年4月至10月
11 文物保护单位 2024年度文物保护单位部门联合抽查 文化和旅游部门 “四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措施落实情况检查;不可移动文物修缮保护情况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全市文物保护单位 市、县、区文化旅游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文物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文物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每个市不少于10家从各地文物保护单位分类目录中随机抽取 2024年4月至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