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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2567528906E/202405-00008 组配分类: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 其他
名称: 石台县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石台县人社局)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5-09
废止日期:
石台县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石台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5-09 15:43 来源: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2024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石台县人社局)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级标准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财政局 石台县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人社〔2020〕22号) 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的脱贫劳动者和监测户 500元/人/月 乡镇填报→县就业中心审核→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 按季发放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6-6020559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县人社局 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举措》(石人社〔2022〕14号) 乡村公益岗位安置的脱贫劳动者和监测户 500元/人/年 乡镇填报→县就业中心审核→县人社局、财政局审批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 按年发放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6-6020559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重点群体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初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费用免除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75号)   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 初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费用予以免除; 由评价机构负责统一申报(一期一报)。提供以下材料:
1.评价结果汇总表;
2.证书信息花名册。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银行代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评价费用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发放。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6-2595331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
2.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问题的通知》(池人社秘〔2022〕33号)
  
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动态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退捕渔民、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按《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规定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符合条件人员1年享受1次培训补贴; 由培训机构负责统一申报(一期一报),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
2.就业技能培训合格人员信息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银行代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发放。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6-2595331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特殊群体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1.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
2.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和资金保障问题的通知》(池人社秘〔2022〕33号)
  
脱贫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两后生”、退捕渔民 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符合条件人员1年享受1次生活补助。 由培训机构负责统一申报(一期一报),提供以下材料:
1.就业技能培训对象生活补助申请表;
2.就业技能培训合格人员信息表。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银行代发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补助资金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发放。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6-2595331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其他(参保补助)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石人社秘〔2021〕42号) 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养老保险补贴:350元/人/月;
享受低保人员养老保险补贴:450元/人/月;
医疗保险补贴:100元/人/月。
个人到乡镇(社区)填报表格,通过“阳光网”申请,社区初审提交县人社局审批发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银行代发 12月底前发放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6-6022278
石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其他(扶贫补助)   1.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财政局 石台县扶贫开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石人社〔2019〕49号)
  2.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就业扶贫车间贫困劳动者岗位补贴标准的通知》(石人社〔2020〕37号)
帮扶车间内就业贫困劳动者 200元/人/月 就业帮扶车间申报→乡镇初审→县就业中心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发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银行代发 按季发放 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0566-6020559